買新竹綠光可以當作辦公室, 補習班嗎???


tinerc wrote:
三小國,一品大觀類似...(恕刪)


小弟我住丹麥一年了,當初跟仲介買的:

1.一堆辦公室店鋪
-->目前沒聽說喔,起碼社區公告的管委會開會結果中,沒貼出來有此爭議

2.房價矮人一節
-->看跟誰比吧,本來入手價就比較低,總不能跟日光公園附近那些建案比吧。

3.貸款利息高額度低
-->沒這回事,我當初就貸了85成,利率1.7x,應該主要是差在"青年首購"貸款資格吧~

4.每半年要消防安檢
-->沒特別注意,不過如果是的話,對我而言應該算是優點才對。目前管委會結餘380萬左右,經費應該不是問題,安全最重要。這大概是戶數多的唯一好處吧~~


5.管理公約效力的問題
-->還沒聽說過有特別的問題,有請比較了解的人回答
如果綠光仿照北歐三小國的管理方式, "絕對不可能當補習班"
因為要進北歐三小國還蠻麻煩的, 訪客要在大廳登記, 然後管理員會通知住戶看是否真有其事
要不然就是每個人都要有磁扣才有辦法不經過管理員而自行進門
沒有人會把補習班開在這麼麻煩的地方
辦公室的話, 少人數的工作室是可以的
如果是北歐三小國的話, 旁邊有更適合的藍海可以開
至少那邊停車位多, 而且格局本來就是當商辦用的
北歐三小國很多戶都只有一個停車位, 一戶頂多兩個車位, 這樣開商辦哪夠用?
連藍海很多樓層都還空在那邊的情況下, 哪個人太無聊會在北歐三小國開商辦?

tinerc wrote:
2.房價矮人一節
3.貸款利息高額度低



貸款這東西也是有因地制宜的 跟台北不一樣
在新竹 以前買房子通常都是八成貸款
看了那麼多房子 就單就貸款而言
昌益現在仍是表價貸款八成(個人因數除外)
但是這幾年 其他建商的越標越高的房價 卻是只有六成五~七成五的貸款成數
基本上要比貸款的成數 銀行這幾年的接貸成數已經很明顯的告訴我們了
房價高人一節 要注意是建商賺走 還是真有價值 不是灑錢下去就好
利息高低是跟個人信用相關 不是跟房子.......


上述有大大說芬蘭貸款有帶到八五成 就是一個很好的房價攀升證明
通常銀行的鑑價不是真的去調查 而是一同個預售案子的貸款申請取平均值
所以以前昌益的房子有人愛買 建商與代銷聯手讓這個房子隨著越賣越貴
所以越早買時單價低 等建商成屋後所墊的價格自然讓這房價攀升
但是現在房子動輒25萬35萬一坪,銀行當然緊縮貸款>
後來是否真有空間在漲? 誰知道! 如果是重劃區或許可能! 
如果是舊市區中的一塊地 個人覺得轉手也很難漲 當初地主賺走了罷了  

windkiss62 wrote:
聽說綠光是屬於工商大樓, 那請問是否可以買來當辦公室, 補習班, 外牆上如果掛招牌是否可以呢?



回一下版主的問題~ 綠光當然可以來當辦公室, 補習班, .....
除此之外,妳要在春福一邸、上品院、一品院、竹冠MBA....開店做商業行為都可以喔!
他們都是商業用地,可以做營利事業登記!

rain12329 wrote:
北歐三小國裡已有行業進駐辦公變住商混合囉!可去看看
,...(恕刪)


關長重劃區的新大樓不是住商混合的沒幾個,純住宅的都貴森森.買不下手

windkiss62 wrote:
聽說綠光是屬於工商大樓, 那請問是否可以買來當辦公室, 補習班, 外牆上如果掛招牌是否可以呢? 甚至買來當夜店, 當KTV只要營業執照有下來, 管委會是否有權干涉,畢竟我是合法使用, 儘管拿來當住家使用的戶數比較多, 他們是否就可以反對我當作營業場所使用呢?...(恕刪)


基本上呢, 要在三民國小和新竹高工旁的綠光社區開設八大行業, 難度應該頗高
因為許多八大行業都有受到一定的規範, 必須要遠離學校某段距離
此外, 管委會也不見得過得了關
譬如自由路上的自由大樓合庫旁的一樓, 之前因為產權問題被人放棺材
後來產權問題解決後, 有八大行業想要進駐, 管委會立刻在該玻璃窗上貼出"本大樓禁止八大行業"
也讓有心的人立刻縮手

看起來最有可能是辦公室或補習班, 但是大概也是跟一般住宅一樣買一樓店面才有可能
不然光是要進入綠光社區就要經過重重關卡, 我想大概學生,家長,客戶都受不了這麼多限制吧!

看起來版主對於綠光社區很有興趣, 若是已購戶, 歡迎加入綠光家族板
也歡迎進入管委會, 可以訂定符合綠光社區大多數住戶使用的管理條約
本社區每個月都會有家族聚會
之後的家族聚會將針對社區管理提出討論, 凝聚共識
歡迎你的加入

綠光家族版版主
http://tw.club.yahoo.com/clubs/CreativePark


windkiss62 wrote:
聽說綠光是屬於工商大樓, 那請問是否可以買來當辦公室, 補習班, 外牆上如果掛招牌是否可以呢? 甚至買來當夜店, 當KTV只要營業執照有下來, 管委會是否有權干涉,畢竟我是合法使用, 儘管拿來當住家使用的戶數比較多, 他們是否就可以反對我當作營業場所使用呢?


擬定新竹科技特定區計畫細部計畫書

土地及建物容許使用組別

其中第28組(一般事務所)第16項(樓地板面積不超過200平方公尺)的補習班,是允許設立的.



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所訂定的住戶規約,若與法令抵觸者,內政部早已有相關的函釋:

內政部85.5.25台內營字第八五七二六九五號函
【要旨】
按區分所有權人除法律另有限制外,對其專有部分,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並排除他人干涉。又住戶應依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及規約使用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不得擅自變更,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四條第一項及第十五條第一項業有明定,公寓大廈專有部分之使用自應依照前揭規定辦理。另依前開條例第三條第十二款規定,規約係指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為增進共同利益,確保良好生活環境,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共同遵守事項,其內容不得抵觸都市計畫法及建築法等法令規定,牴觸者無效。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93.2.23.北市法二字第0九三三0一四二七00號函
老人養護所之設立,係符合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等相關規定,自不得以規約限制其設立。
......內文詳見



綜上,昌益建設之綠光文創園區,其土地使用分區既為科技商務區,在符合相關法令及土建管規則等前提下,所設立之營業處所及公司行號,自是於法有據.

相較於綠光,一品大觀的複合商業區問題可能更大,它的允許組別甚至還包括,娛樂服務業(夜總會)及特種服務業(酒家),所以觀注這兩個建案的版友,已買的,請自求多福,未買的,請多三思,凡事不怕一萬,只怕萬一,畢竟對多數人而言,一生可能就只買一間安身立命的所在,豈能不慎重再慎重.





davidsmoker wrote:
按區分所有權人除法律另有限制外,對其專有部分,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並排除他人干涉。.......其內容不得抵觸都市計畫法及建築法等法令規定,牴觸者無效。


davidsmoker wrote:
自不得以規約限制其設立。


先說明我是綠光已購戶
再謝謝davidsmoker大大的提醒與分享
參加了那多次家族聚會 也深深瞭解到目前社區住戶的品質水準與熱心
綠光住戶最可愛的一點就是大家的成熟與理智
我們的確是違規住宅使用在先 但不會任性的像個小孩無理取鬧的禁止合法的商業行為
法條就是法條 我們清楚自己的立場 不會去禁止設立、處分、干涉別人的合法行為!

但是我們有絕對多數的優勢,可以訴求這是個個體戶的文創社區
,我們無須去禁止、處份商業行為設立.....
政策只訂立到大的方向,管理往下的管理公約才是這社區屬性的骨子精髓
在共同的工商管理公約下,可在資訊安全管理與公平正義原則方面增加
許多出入限制管理、公用水電不均分、停車場限停、公設條件使用.....等許多軟釘條款...
明裡是不禁止、但暗裡是不歡迎....麻煩~的確是一個有效的管理方向讓公司行號卻步!
我們不擔心個人工作室,我們旨在阻擋出入複雜的大公司駐進,不在完全禁止商業行為...

當然..上網公告自己違規使用還大辣辣的回PO對策..實在是有點OOXX....
但這是台灣政策下的缺失,綠光又剛好這是目前所有住戶最符合自己心中家(價)的社區...
所以~請容許綠光居民為自己的家多一點"私"考量.......

除了網頁上的炮聲外,以上另提供給想購買者瞭解我們社區內部真正的住戶想法.....
歡迎認同者加入這個大家庭.....





IE_Andy wrote:
基本上呢, 要在三民國小和新竹高工旁的綠光社區開設八大行業, 難度應該頗高...(恕刪)


三民國小大門正對面就一間"養生名店".....
三民國中中央路旁也有一間...
Canon IXUS 870IS, SYM X'Pro 125, GBA, http://I.am.a.poor.man.com.tw

cecilchou wrote:
許多出入限制管理、公用水電不均分、停車場限停、公設條件使用.....等許多軟釘條款...
恕刪)


試問既然地目規定只能當辦公室使用, 但訂定這些軟釘條款卻又是限制辦公室使用,而這些軟釘條款又是一些違規使用當住家的人去訂定的, 那這些款釘條款有效嗎? 如果一狀告上法院, 誰是誰非應該很容易判定的吧!!!雖然光復路上三小國目前當住家使用看不出什麼問題, 但難保未來不會有問題發生, 畢竟房子不是住一,兩年而以, 只要有所利益, 又是合法使用, 管委會有多大的權力都無法干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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