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yearhuang wrote: 先不要生氣。看一下184樓,你不是引言我嗎?是引錯了還是我眼花? 要看183樓?不是你先引言我嗎?是引言錯?還是你真的眼花?引言前沒看到我在討論竹北豐采?引言完嘴扯竹北?然後怪我沒引言正確?還是需要繼續往上爬嗎?
Callus wrote:要看183樓?不是你先引言我嗎?是引言錯?還是你真的眼花? 我有否認引言你或不是在回覆你嗎?183本就回回覆你關於一個車道住商共用的問題。Callus wrote:引言前沒看到我在討論竹北豐采?引言完嘴扯竹北? 因為這是光埔文心匯討論串!只是提醒下,也可以這麼生氣?回文也是通案,住商業區有它方便,生活機能幾乎都可以走路可及,也有它缺點。機能越強,越有可能車多人多。這也適用竹北商業區,基本上我並不管你講的是那個建案。Callus wrote:然後怪我沒引言正確?還是需要繼續往上爬嗎? 因為你說是在回s大不是在回我。引言我說不是在跟我說話,不很怪嗎?你要跟誰討論竹北豐采跟文心匯的差異,不是應該直接引誰的貼文回他嗎?
若和2房在同一案子,有可能但若不同案子,沒差吧BTW~~文心匯住戶機車都停到自家店面前騎樓了(2,3個店面了)而且文心匯都還沒賣完,若賣完,不就停到一半店面了他們管委會好像也不管等3案完工後,機車位肯定不夠停rile25raylee wrote:好奇想請問一下...(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