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謝謝關心。的確,原本想這樣做,其實在五月底前報綜所稅時一度很掙扎,因為繳稅金額相差4000元,但是後來考慮租的房子離學校很近,再加上也懶的搬東西,所以已經告訴房東要續租了,所以並未申報租金支出的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