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頭就是在建商的意圖, 原始設計像是喬立有容, 開放空間已考慮到安全問題, 自然安全無慮. 相對於旁邊的社區, 如果護欄一移除, 等於就是門戶大開, 當然住戶就會面臨到維安的問題, 而且如果是以隔壁的案子為例子, 還不是把柵欄內移就能解決的事, 還有一部份有頂蓋開放空間, 表示著某部份的開放空間是室內空間, 原始的設計圖根本就是讓這社區不易保安.

法令要執行的話當然沒什麼好說的, 反正有人會說是住戶活該倒楣, 購屋前了解開放空間的住戶是在順勢想利用這些空間跟公設, 不過大多數的住戶在購屋前並不清楚開放空間的細節與影響, 不了解的住戶要對於自己的無知(或是被賣方刻意隱瞞)付出代價也沒問題, 只是真的沒有雙贏的方法嗎?

像是喬立有容的開放空間根本沒有民眾想去使用, 但是隔壁的開放空間就會有民眾想去一探究竟, 原因是什麼很明顯, 就是有無設施的區別.

從一開始就希望討論如何增加住戶開放的意願以及同時考慮到住戶安全的問題, 如果按照建案的現況不做開放空間的改建, 讓民眾可以進入開放空間但是同時接受社區的管理規範是否可以行的通? 比如說想進去的民眾在前台登計押個證件, 像住戶一樣付些清潔費作為管理與使用費用(使用獎勵車位也是付費的), 盡量替住戶著想的話, 或許能夠讓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法.

建商那邊的問題要先抵制, 不然這一類的問題的爭議是無止境的.


michaelyu1967 wrote:
先說明, 我以前與...

獎勵車位的初衷不就是激勵建商多建設停車位, 好讓民眾有更多的停車位, 減少路邊/公共停車的需求?

空著的沒有被使用的獎勵停車位, 如果不開放出來使用, 那才是討論的重點.

停車收費標準? 公有與路邊停車有標準, 私有停車場有法規管制? 硬逼著社區開放出車位的結果是社區會增加管理保養與保全保險費用, 這些會不會反應到停車場的收費上面? 有良心的社區可能打平成本就好, 真的不想開放的社區只要把收費定的夠高就沒人會停了.

....(恕刪)



說的好啊!但如果建商連這個應該開放給民眾停車的獎勵車位都賣給住戶了,那怎麼說?

有些建商不會將開放空間圍起來...
有些建商每個建案都會將開放空間圍起來...這好像算欺騙政府賺容積率...
獎勵容積可以多賺多少錢.....建商沒算過嗎?
公共空間維護費用是主要問題嗎?

michaelyu1967 wrote:
重點來了, 許多住戶並不知道那一些是開放空間, 尤其是轉第2手或是轉更多手之後的買主, 許多都沒有任何公共空間的內容, 就連第一手的買家, 購屋合約上也不見得有標示公共空間, 所以購屋者是那裡在得利? 購屋單價裡基本上都內含了這些公共空間, 真正得利的是建商.

你可以去問問一些社區的住戶, 我相信大多數的人根本不清楚那裡是公共空間或是獎勵停車位, 這些住戶只會感受到人行道與公園被許多民眾糟蹋, 如果要開放公共空間, 住戶怎麼可能不反抗?

公共空間開放給大眾由政府納稅人的錢維護管理有什麼不合理的? 公共空間人行道被民眾不當使用而損壞要社區來付擔費用不是更不合理?

...(恕刪)

xxxson wrote:
說的好啊!但如果建商連這個應該開放給民眾停車的獎勵車位都賣給住戶了,那怎麼說?


獎勵車位本來就是可以獨立買賣的(不需要綁著房子一起買賣), 如果建商已經把車位賣給住戶了, 住戶是很清楚這是所謂的獎勵車位, 表示住戶應該也知道獎勵車位的用途, 如果社區不開放外面的民眾進來停的話, 那能怎麼說?

xxxson wrote:
有些建商不會將開放空間圍起來...
有些建商每個建案都會將開放空間圍起來...這好像算欺騙政府賺容積率...
獎勵容積可以多賺多少錢.....建商沒算過嗎?
公共空間維護費用是主要問題嗎?


一直都在說問題的源頭是在建商, 建商多賺到的也不見得會讓買主佔到任何便宜. 只是既有的建案許多公共空間就是沒開放, 除了來硬的強制開放之外(住戶的安維與空間管理受到影響), 有其他的方法可以讓大家都接受的嗎? 如果有好的想法是很想多了解一下.
TetsuNari wrote:
一般來說 只要看 開...(恕刪)


一點都不想讓外人進來,是不会自己買嗎?
不讓外人進去是違法的
不爽就每天打1999檢舉就行
在這抱怨應該沒什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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