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處理違建態度與做法搖擺不定, 標準不一, 怎麼看都像在演戲

一年的拆除預算 才約200萬
是能拆幾戶???
而且 依照
新竹市違章建築強制拆除收費自治條例 第三條
強制拆除之新違章建築,其拆除費用執行方式如下:
一、本自治條例公布前之新違章建築,由本府每年編列預算逐年執行拆除。
二、本自治條例公布後之新違章建築,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規定執行拆除

,其拆除費用依第四條規定之標準計算,由建築物所有人負擔。
前項第一款之新違章建築用途,屬內政部頒訂加強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及
取締執行要點附表二之使用類組使用項目表所列項目、或新、舊違章建築
供出租住宿使用,且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上、或樓層數在二層以上者,
其拆除費用依第四條規定之標準計算,由建築物所有人負擔。

((約九十‧七五坪以下或違建樓層數一樓的拆除費都由納稅人買單))

現有違建的 有幾戶
新增的又有幾戶

所以...一堆違建的沒在怕
只要不出事上新聞 沒被列為優先拆除就好
選前說要嚴格取締金山街,選後就當放屁了
哈 柯p上台第一件事大家還記得嗎?

就限時違建自拆 新聞讚有魄力

現在 最新政策是研究就地合法

大家都一樣啦

因為還想選市長吧

台灣就是太多這種的
導致國家越來越亂七八糟
不知樓主對違建為何有如此恨意....
我只能說
1.若認真抓...全台99%以上建物都有違建(違反建築法令的建築物)...因為法令太多加上建商隨便還有民眾不守法
2.預算問題...公家機關都有預算.有一塊錢才能做一塊錢的事.沒錢就算違法的事橫在眼前.公務人員就不會去做的
3.選票問題...拆違建所得的選票一定少於失去的.一戶被拆.至少損失4票若再加上其他影響.一定大於數倍以上
4.人力問題...經辦違建就那幾個人.加上違建拆除需要警消電力瓦斯...等等配合.還會有損鄰問題.不是我們所想的容易
5.民意代表...這也是拆除違建的障礙.民意代表故意刪除拆除違建預算+關說.也使違建拆除並不容易

樓上已有建議
若樓主對違建有這麼大的抱負
建議參選市議員
政見就是"拆除違建"
從體制內徹底去改變這個社會吧~~~

問題是...你能拿到幾票????


這就是民主政府,別太訝異!! 民主政府的官員看得是"選票"不是"對錯" 所以在民主制度的遊戲框架下"對錯"就像"一中"一樣 是可以各自表述的~~~

joey888 wrote:
不知樓主對違建為何...(恕刪)


是阿 為什麼要這麼反對違建呢 明明地基只有打三樓蓋到九樓去 可以讓更多人住 讓房東賺點炒房費 多好啊
反正到時候失火 或是地震 在來靠杯政府沒有盡到監督的責任就好, 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一堆人扯說金山街違建拆光 那些人要住哪

關新路這麼多房子可以去租阿, 竹北這麼多房也可以租阿.

反正新竹市長就是糟糕啦 只會鋪路跟 辦親子活動而已, 找個鄉民都比他厲害.
市長是選民選出來的
市長看民意辦事
今天違建拆不了
主要是違建主堅定抗拒
其他民眾事不關己
追根究柢是民眾素質問題
少數頑劣刁民加上多數無感蠢民
注定了這個結果

樓主看不下去
也只能慢慢教育他人
期待能逐漸提升人民素質
我比較想知道二件事.

1.因違建受傷或致死(例,租加蓋的樓層失火了),可以申請國賠嗎? (因為政府失職放任)

2.放任違建不拆,可以去法院告官員瀆職嗎? 我很好奇法官會怎麼判.
找心臟大的記者報料一下,看後台選票錢有沒有百姓選票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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