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青創宅(竹市首座公宅)

世紀區辦公室的部分是毛胚屋嗎?
若是,市府應該要做基本的裝修吧
當初在賣的時候就有分是住宅還是辦公室的戶別了。
當然大家心照不宣,買辦公室的不是投資客就是照樣裝潢自住的。
但心裡總是有一絲的不安,畢竟嚴格來說是不合法的。
所以當初建商在價格上,辦公室的戶別也相對便宜。

這下子政府一變更,直接就地合法,對用相對便宜的價格買到名目是辦公室的人,應該算是賺了一筆吧。
世紀鑫城不是金城一,三路路口嗎?
新聞稿是寫金城一,二路路口?

BTW~金城二路改為單行道了
有什麼特別理由?


mobile3803 wrote:
BTW~金城二路改為單行道了
有什麼特別理由?


可能是跟要開幕的圖書館有關係吧
如果地目真的因此改住宅用地
原因就只是因為他要拿來給大家住

這樣的先例
全新竹科專用地的住戶都會笑呵呵吧
代表滿足大部分人都自住的條件
已經有先例轉住宅用地了…

不過理論上轉地目是需要捐地或是花錢
如果停車場跟圖書館算是轉地目這波的捐地
那應該一開始就會是住宅用地了

但一開始並不是住宅用地
所以純粹放大絕開先例
因為大家要用來住,不是要做生意或工作
所以轉住宅用地?
在新竹符合這樣條件的社區非常多唉

不論最後會不會轉住宅用地
因為要住人
所以新竹市政府將科專用地轉住宅用地
或是讓科專用地直接當公宅
都會是一種政府帶頭的先例

話說也一直有聲音在表示要廢除地目
因為應該是人民的生活習慣與型態來決定發展
政府應該是因應實際狀況幫忙規劃
而不是反過來用地目這個漏洞來取得便宜的地
卻又不可能在很多人住的區域,弄成全廠區
liwmewmew wrote:
.不論最後會不會轉住宅用地
因為要住人
所以新竹市政府將科專用地轉住宅用地
或是讓科專用地直接當公宅
都會是一種政府帶頭的先例.(恕刪)


公務人員只會依法行政
要依法行政
就只能走合法的都市計畫變更程序
去變更地目後
再合法出租當住宅

lyp1972tw wrote:
公務人員只會依法行政...(恕刪)


球證 裁判 都他的人
公務員以法行政
章就一路蓋上去了

沒事先喬好,誰要接手~~~

只是未來 就是公設弊端會有很多吧!

畢竟整個社區 有一半的房屋所有權人是同一個

光是管委會 裡面 應該是同一批人

時間久了,公設基金一多…一定會有人心懷不軌~~~
不一定要區分所有權人才有權利去開區分所有權會議
只要政府同意租客自行去參加區分所有權會議
租客是有權利去開會投票的~
要當主委也可以.

基本上房東都會把權力給租客使用


政府釋放多一點的出租住宅,
關埔又上千戶2房左右的房子
多一點1~2房出租供給
應該可以降低金山街違建在擴大

AAABBB3102 wrote:
球證 裁判 都他的...(恕刪)
qooboy13 wrote:
原來市長的公宅沒跳票...(恕刪)


看了一開始幾樓
有人提到市政府的公宅規劃
一直都沒有消息、沒有動作
本以為要跳票了
結果現在突然就跳出700戶公宅

我認為,這不是臨時解套的方案
而是早就在市政府規劃內了

但歷經之前選舉
即將出爐的700戶公宅,這樣優勢的作為,能夠完全隻字不提
目的應該只有一個
千萬,不要影響到建商手上要賣的那幾戶的房價
所以可以說保密到了一個極致了?
讓我感覺關係真的很好

接著就是,看會怎樣公然玩轉科專用地了

mobile3803 wrote:
世紀鑫城不是金城一...(恕刪)


當初 圖書館規劃時,包括人行道部份改建
結果人行道規劃占用道路太多
導致汽車道過於狹窄
(其實還是可以會車,但必需考量有雞腿換駕照的人)
所以乾脆拔掉一根路燈(因為車子會撞到)
&
改成單行道(會車有麻煩,改成不能會車就沒問題了)

報告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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