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F. wrote:
原來有人以為蓋馬路...(恕刪)
奇怪,好像有人忘了他剛剛講的話了耶?
T.A.F. wrote:
您要不要先想想這46億有多少錢是用在買土地上?如果這條路所經過的土地都是政府的,我想預算可能只要1/5。
我是依循你的這個發言來推算的啊!
你認為不算土地徵收的費用,其他工程費只要1/5,那表示你認為土地徵收花了4/5,照我之前的推算,46億元分攤,每坪要花10萬元,你認為土地徵收要花4/5,表示你認為山坡地一坪8萬很合理囉?
cckm wrote:
國道7號全長23公里,造價超過600億.
T.A.F. wrote:
還有哪一條7年前通過的還是位在海邊的道路來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