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szaa wrote:
獎勵停車位是可以獨立買賣的,通常建商已經直接賣給同棟的屋主了,買家(屋主)買走後依規定還是要作為公眾付費臨時停車使用,買家可以訂定每小時1000元的停車費,請問你要停嗎?如果你要停,我想會有很多不是獎勵停車位的法定車位都會有一堆人拿出來給你付費臨停的。
獎勵車位的停車費用依法要經過市政府審核,不可能讓屋主自己訂
台北市帝寶地下停車場開放給外人停,平日一小時才收40元,假日一小時60元,(週圍行情價),
我週末回台北有時會停,所以知道帝寶的價格,你覺得新竹訂價一小時一千元會通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