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樓加蓋違建妨礙公共安全一律強制拆除
發布機關: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發布科室:違建處理科
發布日期:2014/12/30
臺北市政府今天宣示,針對頂樓加蓋成三個使用單元(以上)的違建,不論新舊,均認定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一律拆除。
臺北市建管處處長高文婷表示,現行的違建拆除原則是以施工中違建以及94年以後的新違建列為優先查報拆除標的,但是若有妨礙公共安全的違建,也一律列為應拆除的對象。日前南港興中路公寓頂樓火災,就是頂樓加蓋成十個使用單元的違建,這一類的違建原有501件,目前已改善完竣275件,還有226件沒有改善。建管處已經研擬執行作計畫,除了考量弱勢承租人的權益,也衡量國人的年節習俗,決定104年3月20日起強制拆除。
高文婷表示,市府全力支持拆除有公安顧慮的違建,不但將支援建管處的執行,若有經費的問題,也會動支市長第二預備金,如涉及弱勢之安置及租約權益,也會由本府相關局處全力協助,詳細的執行計畫將於104年1月10日以前發布。
點閱: 7371 資料更新: 2014/12/30 18:23 資料檢視: 2014/12/30 18:23
資料維護: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違建處理科
這次台北市拆違建是以安全為分界點,不是以時間點(民國83年)為拆除重點
也就是說這次被公布先拆的是有公安問題的違建先拆! 這樣也比較符合是大眾期待~
新竹市長說要拆違建只說要增加預算就沒下文了
學學台北市快狠準 連時間表都訂出來了! 為了新竹市變好 市長也展現下魄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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