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的路霸還真夠多 吃像也很難看

會有這種抱怨,很明顯地說好聽一點的是缺法同理心,難聽一點的是自私!!
我家隔壁是超商,過了紅綠燈是一堆早餐店
每天早上帶我小孩走路上學,絕大部分得牽著他的手走在馬路正中間,還得不時的回頭邊走邊看,我怕有人沒睡飽(經常看到兩眼惺忪去上班的)車子又離我的身體好近,呼嘯而過,我想有人可能是趕時間!!

住了十五年了,感受最明顯的是,會停我家車庫前的,又不留電話的,時間又超久的,10個有9個是歐巴桑,一個是年輕人剛開車一些常識不太懂,其他不明原因停車我當是偷情換車到很遠的地方,警察通知他來要等很久(超商附近這種事我看過二三個還上過新聞)
店門口放路障不准你停車,是因為給行人客人方便,你覺得礙到你停車了,

但相同道理,你停車於店家門口太久,不是也礙到別人走路的安全性,也礙到店老闆做生意
但話說回來,開店的人,會廣結善緣,一般都是開店前準備做生意會不希望不相干的車停放她店門口大半天,等真的開了店門做生意,這種禁停的牌子或警示會拿走!!

我也不是抱怨買早餐的人車子一堆停在路中央,畢竟他沒別的辦法,也是買一下吃一下就走,我家附近也沒收費停車場!
如果是到隔壁超商吃東西或上網停我家前面,即使再久,只要我找得到人移車都ok,就怕找不到人,

我老公現在已經訓練成,附近哪些店家或公司職員的車牌號碼他都知道。有時候還得到店裡或公司找人來移車
就怕是家裡有人趕時間坐飛機或高鐵或火車,或需要負重要約會,或小孩生病需要掛急診,門口被擋住出不去,警察來了也沒用,真的是很苦!!

我自己也算歐巴桑,所以我不是歧視,只是實際上遇到的就是這樣,我家人也是這樣,沒地方停車就乾脆不吃,或停車場放。走一段路到店裡吃。



merry go round wrote:
會有這種抱怨,很明顯...(恕刪)

講一堆 很明顯就是沒爬文

1. 道路有沒有畫紅黃線?

2. 車庫是真的有申請的車庫 還是只是自己說的車庫?

簡單來說上面兩點都沒有 讓人臨停是剛好

路霸就不要強詞奪理了
F.U.01 wrote:
講一堆 很明顯就...(恕刪)

一句話你家門口願不願意讓人佔住出入口
感覺樓主就是四處亂停人家門口且理直氣壯的人
Eddychiu wrote:
一句話你家門口願不願意讓人佔住出入口...(恕刪)

這不是願不願意的問題,而是你有沒有權利不讓人家停你家門口(馬路是交通單位在管的,不是你)
這又不是國家領土,有12海浬的領海。
唉,真是越說越偏了

我又子細爬文了一遍,版主是會車上留電話的人
但按經驗,10個有9個不會留電話

嫁來新竹這麼久,真覺得,賣吃的生意好的,不怎麼好吃的還是客人一堆,

這家老闆明顯的生意好到會篩選客人,版主又這麼氣急敗壞非吃不可,不如跟老闆做個朋友
除了你停之外,其他營業時間其他客人沒留電話超過時間的,你來幫老闆找人移車?(同理心)

在新竹賣吃的,真的比較好賺,不想賺太多錢也不行,客人捧著錢非給你賺不可

我發文也說到,這老闆一樣沒同理心不會廣結善緣,放路障,對騎腳踏車跟嬰兒推車也是阻礙,一般都是鐵門標示而已,營業開始之後,標示會拿走

沒畫紅線可以停沒錯,但是如果影響別人出入門口自由,也是違法的喔

我一個親戚就因為門口出入自由問題,跟鄰居上法院,最後當然是擋到別人出入不方便的敗訴,即使路權是他家的也一樣

如果我家有女兒,異性緣超好,一堆男人追,一名高壯帥哥說非追到不可,偏偏她選的是可愛幽默型的,這名帥哥氣急敗壞的抗議,說法律沒規定我不能追,即使造成當事人不悅,還是依然故我,旁人看了不是.....

五六年前,我叫老公掛一個牌子在門口,老公說不行,因為是白線,前兩天可能是他受不了了,跑去書局買了兩個請勿停車想要掛,反而是我跟他說不行,這樣隔壁左右店家客人停車不方便,除非當天真有重要事再掛
merry go round wrote:
會有這種抱怨,很明...(恕刪)
merry go round wrote:
沒畫紅線可以停沒錯,但是如果影響別人出入門口自由,也是違法的喔

影響出入是指什麼出入?含含糊糊帶過,然後下結論違法,不會使真理越辯越明。
如果所謂影響出入,指的是車子,那麼要看出入處是否為合法車庫。
1.合法車庫,但沒劃黃紅線,警察只能勸離,無權開單。
 但(車庫)所有權人可以提出使照(證明車庫合法)申請劃紅線。
2.使照非車庫,車庫前又無(合法)禁停標線,當然可以停車。
如果所謂影響出入,指的是人員進出。
3.若該門口非違建,門口停車影響住戶人員正常出入,警察只能勸離,無權開單。
 但所有權人可以申請劃線禁停。 交通局人員會勘確認停車會影響合法出入門口之功能,即可劃線禁停。
4.若該門口為違建(建照上非門口而二工改成門口),但沒劃黃紅線當然可以停車。

merry go round wrote:
我一個親戚就因為門口出入自由問題,跟鄰居上法院,最後當然是擋到別人出入不方便的敗訴,即使路權是他家的也一樣

個別狀況不同,請貼判決文(可隱當事人個資)
如果是前述狀況 1.或3.
住戶是可以依損失向停車人求償,但停車人依交通安全規定合法停車而遭法院裁罰或可提國賠。
如果是前述狀況 2.或4.
住戶就別無理取閙了,唯一可行辦法就是去申請建物變更使用,然後依法申請劃線禁停。
說得好,真是彼此有共鳴!!
我正要說強詞奪理這句話!!
我也認為不是一個"理"字就可以走遍天下
所以我才不斷強調有時候做事說話也相對的同理心注重一下別人的感受

所謂紅線白線,線內線外....之外,人情世故也得考慮
不是要辯甚麼真理,就是彼此各退一步,我也說過n次這老闆路障問題是不對的

至於我親戚那件官司為什麼會這樣,我就不想說得太清楚,畢竟我不是來上法律常識課,
他就是一副,這條路是我家的地,我有權利愛怎樣就怎樣,不顧別人感受,才會敗訴

可能我心裡太老了,事情看多了,有些人做事很有衝勁行動力好我很欣賞,最好全台灣都不要有路障,我最高興,只是就是遇過看過,才會擔心這樣橫衝直撞,一副有理走片天下,很容易有一天踢到鐵板!!

我不再回應這版面,隨便你們怎麼罵我都ok!!


感謝大家還幫忙撈這篇沉下去的文章

這兩天我會回去看看京龍跟隔壁的

門口有沒有亂放東西妨礙交通安全

有點話只好麻煩南門所警察先生了

謝謝大家的幫忙
vendia1981 wrote:
所以情理法 法是最後的。

不知法或在特殊情況,情有可原時。
法律也會講情面,輕判。
但,告訴你這樣是違法,還理直氣壯,"自"認為合情合理,就可以為所欲為。
那叫無法無天,不是情理。
有些法條,是有不合理的,那有待修法去改正。
但有關本樓議題相關之法規,我覺得並沒有什麼不合情理之處。
若有,也可就法條提出討論。不能以我家多才公尺範圍內,別人就是不淮停車﹑
這種論調有點劃地為王,不是情也更不是理。

vendia1981 wrote:
當你合法但不講理的時候,有一堆私法伺候著。...(恕刪)

所以我說這叫無法無天,沒法的時候,就看誰的拳頭大,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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