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違建自己付!林智堅提案:拆除費用全民不買單


mobile3803 wrote:
執行績效公....不知會不會排倒數的...(恕刪)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反正倒數又沒差~隨便找個預算不足的理由塘塞過去就可以了


的確,
"拆除"這件事很容易被"經費"這個理由閃過。
但造冊列管送稅務單位啟動查稅可是舉手之勞吧,沒理由不做喔
所以,應該是要給市府壓力,公布完整的重大違建名單,
馬上有警示和增加稅收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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