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賣場對面的FB計劃上有字?

nakata1978 wrote:
容積獎勵就是要賺更...(恕刪)
你們要怪的是建商吧

不管建商隱瞞,欺騙,或詐欺,那也是建商

可以告建商啊

不要找錯對象
這種事先討論都沒甚麼意義,講對算矇對,講錯就冤枉人。
就跟台南那個租給賣場的房東一樣。
反正就是豐邑先跟市府澄清,如果像報導說的是汽機車通行的消防道。
那就是依照規定要留路,反之就社區封起來。
如果釐清了要留路,那再來看豐邑跟住戶當初買賣簽約時對這條路的說法是怎樣。
如果買的人都知道,那也不用吵了,不要想著吵吵鬧鬧要市府讓給你。
如果不知道,那豐邑要負責任,看要協調還是打官司,住戶可以要回自己的權利與損失。
所以繼續看下去就對了,不用這麼早就下結論。

話說新竹違建真的太多了~別說舊的,看看新的前陽台外推、後陽台加裝窗戶、開放式廚房等等。
這些都是最近看房看到的,這都合法嗎??
只能說政府睜一眼閉一眼,建商明知違法還是幫住戶弄,住戶明知道還想反正大家都一樣就跟著弄。
kegabu wrote:
那是住戶與建商的事
路還是得留出來!


deloitte wrote:
到底是發生什麼事?


小弟來說清楚吧

1.當初的後面的路...住戶其實應該心知肚明吧 沒看清楚的 那也沒辦法...
應該是覺得很嘔 為什麼全台灣除了新板被抓 為什麼我們那麼衰.... 算了啦 守法好公民 好處等等說給你們懂

問題是簽約的圖上很明確的--沒有--那個斜坡... T字路口 ...為什麼有....去炒一下就有路...
但那個路很斜 可以救災嗎?? 有合規範嗎?? 5度以下嗎??? 很斜喔 最好是那斜坡可以走消防車 ...
若不要斜坡路 旁邊的空地可以從頂埔二路直達FB後面的巷子 現在被切斷了
這樣比較不安全吧...有人覺得這樣安全 ...那也沒辦法了
實情是現在有路 但每天也只有幾台車走....個位數...

2.後面的權峰 後面的 從目前的施工看 朝向開放 其實沒甚麼不好的 連成一氣 重點是晚上黑黑的 偶爾從斜波上來的車
很難看到直行車吧 那那那.....不過不用擔心 我想也只有少數會從斜坡上來的車 非常少
有路比較安心...對大家都好...但安全更重要....有人覺得這樣安全 ...那也沒辦法了

3.全台灣的建案 花園大部分是公共空間 大部分都鎖起來 有的甚至將公共空間納入私人空間 一旦被告發拆除
很難去修復動線 這點FB倒是做得不錯 原先就朝 就算被打通也可以維持隱私的方向走
很多建案 一旦被告發 動線會變得非常鳥 這就不說了 自己家可以檢查看看 就祈禱 你家不要突然賣得不錯
祈禱不要突然紅起來 祈禱建商夠力 祈禱社區有議員 祈禱不要選到愛作秀的...或是隔壁住一個想進去你家花園玩的
或是別人被拆得很不爽 去告發 拆你家的 其實都是一時的 好奇心 過了就沒有了 時機掰掰就會碰到

4.以新板為例 橋峰(名字很像權峰 大陸建設 當初看了覺得他們這樣規畫很傻眼 不過有先見之明)
是很標準的完全開放空間 完全照規矩 (這個建案的公設比特別高) 也沒甚麼不好
正面的花園其實會走進去的人很少 側面的開放步行道路 也弄得漂漂亮亮的 還有噴水池 假日非常樂鬧 休息的 路過的超多
這才有都會宅的氣勢....當旁邊的不守規矩 你守規矩時 當別的社區動線被搞得一團亂 那那那.... 這就不說了.....

5.以FB有這種瘋狂住戶來說....小弟夢見 先前新板特區 就出了幾個這樣的人 士壹 哥仁?? 瘋狂告發自己家 努力了5-6年
終於找到大尾出手 施壓朱市長出手...讓那邊豪宅公園化 那其實也沒甚麼不好

以上淺見


deloitte wrote:
到底是發生什麼事?...(恕刪)
我剛剛看到報紙寫的..大賣場對面的FB計劃上有字?大賣場對面的FB計劃上有字?


city.man wrote:
晴空匯基地位置在這...(恕刪)
那條通道到底從哪兒到那兒?


實價登錄這案子高樓層好幾戶成交價都破30了

怪哉~~~

http://lvr.land.moi.gov.tw/homePage.action

區段位置或區段門牌 交易年月 總價(萬) 單價(萬/坪) 總面積(坪) 樓別樓高

新竹巿慈雲路121~150號 104/10 1,710 34.2 55.22 26/028
新竹巿慈雲路121~150號 103/10 1,619 31 57.38 25/028
新竹巿慈雲路121~150號 103/3 1,540 30.7 55.22 25/028


a0936976868 wrote:
我剛剛看到報紙寫的...(恕刪)

cokefeng wrote:
實價登錄這案子高樓...(恕刪)


豐邑是不是都用送裝潢的方式灌房價?
有關豐邑建設公司「晴空匯」建案後方8米防災通路使用性質 市府回應說明

詳細新聞內容

新竹市政府工務處今(9)表示,新竹豐邑建設公司「晴空匯」建案後方8米防災通路,於都市計畫書中明確記載「應沿其基地西緣境界線退縮建築,留設寬度8公尺之無遮簷帶狀式公共開放空間,該部分公共開放空間應供為汽機車通行及緊急救護防災通道功能使用」,並沒有模糊空間,若有設立障礙阻礙通行情形,市府絕對會依法排除,維護居住安全。

工務處指出,民國93年都市計畫發布時,即載明公共開放空間應供為汽機車通行及緊急救護防災通道功能使用之文字,豐邑公司買地時絕無不知情可能,且本案經過新竹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及開放空間審議委員會審議,防災通路範圍亦已申請開放空間容積獎勵,豐邑公司在審議的相關報告書圖中,也明確繪製8米防災通路及留設連通至舊有建成區之通路銜接位置。

另本府於核發使用執照時,也清楚的將「公共開放空間應供為汽機車通行及緊急救護防災通道功能使用,並開放供公眾使用,不得封閉...」之文字紀錄於備註欄,若豐邑公司於賣屋時沒有明確告知買屋住戶,造成購屋糾紛,本府消保官亦將協助消費者保障其相關權利。

新聞資料提供單位名稱: 工務處


看來冤也沒用,只能看建商要不要退點錢給已購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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