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nerc wrote:意思是指目前權狀都不是住字樣,但如果有機會改住字樣時只要付出樓板面積的50%代償金,而不是100%的代償金? 依法令是沒機會的,它還是複合商業區,分區並沒有改變,只是取消"不得作為住宅使用"的註記而己。只是公務員模糊化的手段,預留以後可以有商用比例訂定空間。這是對於土地分區而言,對己經蓋好的一品大觀而言,它是己經蓋好的建物,即使分區變更,它還是得依使用執照內容使用。退一百步就算可以變更50%作為住宅,那是那50%的住戶可以變更?至少要所有的屋主100%同意吧?房屋稅差不少,誰願意讓出權利?依商業區住商混合的規定,商用樓層只能在低樓層且不能跳層。(例如不能4樓是住宅,但3、5樓是辦公室)你說的代償金是指代金嗎?只有住宅區變更為商業區才要付代金,商業區變住宅區是降級,應該政府要付補償金吧
leonliang wrote: 這幾天經過,感覺星巴克進度很快,鋼構的看來沒幾個月就完工了!? 蓋這麼快不知道是要刺激其他招商進駐嗎?不然兩側旁邊都被全球人壽工地和其他商家工地包夾開幕時門面會好看嗎??很懷疑我覺得還有得等
mobile3803 wrote:光復路永豐銀行斜面,(恕刪) 光復路永豐銀行對面那塊不就是先前林為洲跟鄭宏輝被爆料大買地的那一區嗎?https://www.facebook.com/ytkao.npp/posts/749532438889856?amp%3B__tn__=-R&fbclid=IwAR31WkmbS78datWR-wHkg1SEwvMdBNoVXD8WvKS_8QxjnhBRTcGU4qFzxA8仙水段的387、387-1、389、390、391、392、402、403、405地號。
desperadox wrote:光復路永豐銀行對面那塊不就是先前林為洲跟鄭宏輝被爆料大買地的那一區嗎? 依照 Facebook,「有高達9筆的土地,它的面積與林為洲106年買進的土地一模一樣。」所以目前是林為洲的地?趕快開發,變成店面,讓大家有更多的選擇比放在那邊沒用好。
目前拆的比較是屬於地號381範圍(2,5,7,9,11號)並不是那九筆地號(紅圈)若能和那9筆一起蓋,比較有挸模目前看來沒往後拆了,基地不大蓋房也蓋不高蓋店面???BTW~那九筆位置有特別好?臨光復路一段只有一點點後面又都小巷子desperadox wrote:光復路永豐銀行對面那塊不就是先前林為洲跟鄭宏輝被爆料大買地的那一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