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晚上不會被十里靜安嚇到嗎?

今天繞去看了一下 , 他前面那一排白色的公寓真是@#$% , 應該外觀要洗一洗了....

白色建築物新的時候很漂亮 , 經過時間摧毀可以說是慘不忍睹 ....
在01上批評美醜,反正是主觀意識,認真不得。但是中國人對死亡象徵總是忌諱的,我覺得樓主的比喻太惡毒了一些,雖然沒有對錯可言,但是完全沒有考慮已購戶心裡的感受,實在有點缺德吧?
過去Volvo車也曾被人批評過尾巴像棺材造型,結果立刻有車主火大回說-"聽說快死的人,看什麼東西都會聯想到跟死有關的..",我希望如果有人這麼批評你,你可以輕鬆的一笑置之。
(我對該建案沒啥好感,只是覺得言論自由跟發言水準是兩回事吧?)
蘋果的廣告

霞飛苑 大樓每坪開價29萬
近新竹交流道擁千坪中庭..
賣得好不好不予置評..但賣這麼久了,煥名還跑到蘋果做大幅廣告文推..
看來建商還蠻有口袋可以撐...究竟結局如何,我們拭目以待(竹如兄推眼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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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價 29 萬居然是優點
我還以為是缺點耶

好大的一把金槍 wrote:
霞飛苑 大樓每坪開價29萬


安妮維 wrote:
前不久開車經過光復路...(恕刪)

建議樓主把這篇指名道姓十里靜安為墓碑的文章刪除吧.....
這篇文章說不定會為你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言論自由是有限度的....不能無限上綱到任意的公然侮辱....
現在附和你的人到時候只會在旁邊看好戲.....
他們的言論自由只是說給自己爽的....到時候不會有人挺身而出的.....
嗆客家人廢物 高中女生道歉
andy261 wrote:
網路空間本就是交流言.....如果說像光明塔一詞讓你不舒服,我也願意道歉。撤回此說法。(恕刪)

雖我我跟建商,跟袁宗南,跟你,跟hwalababy都沒有任何關聯.....
但你能對自己的不當言詞表示歉意.....我覺得是很有勇氣的行為.....
言論自由的定義(公然侮辱與誹謗)
網路言論自由界限

hsiangchieh wrote:
.....大家單純批代銷外加的東西 破壞了大師的苦心 要是大師看到不知做何感想啊(恕刪)

袁大師什麼都沒有講.....倒是看你講了很多.....
如果你真的這麼關心袁大師會怎麼想.....你應該把這個討論串轉寄給他.....
我幫你把袁大師的信箱查好了.....
袁宗南照明設計事務所
袁宗南照明設計事務所:james.yuan168@msa.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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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phie77 wrote:
樓主說的是房屋,並未指人
這樣也算嗎??


當然不算阿!
憲法有賦予人們言論自由
刑法中的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的對象為"人"

甚至還網路票選過台灣最醜建築
建築人們早在2000年就頒發過 "第一屆台灣公共建築爛蘋果獎"
2004年也曾有 "台灣憂質建築厚里豆獎"
赫赫有名的李祖原大師(台北101)的幾個作品都被評得體無完膚

稍微google一下就知道,
網路上說台北車站像棺材的,台北101像靈骨塔,也是不勝枚舉

新聞也常有這樣的"年經"報導, TVBS報導

PS.
代銷好好賣房子比較實在啦!
這麼多免洗,我不回免洗的文!
我也有寫信給袁大師事務所了,請他與建商溝通撤除不屬於他原始設計的東西,讓大家看到原汁原味的燈光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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