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消失的金山街170棟六樓以上違建在哪裡? 金山街102棟重大違建番外篇

林智堅幕僚指出,拆遷一層違建須花費200萬元

怎麼可能要那麼貴~~若真那樣,屋主當然沒錢拆,蓋都不用花那麼多了

市政府真的太扯了~~~推給議會就當交差了


johnson777 wrote:
都在轉移焦點!照市議...(恕刪)
沒經費拆就斷水斷電就好,斷水斷電看誰還能住?想偷接電就不定期去抽查...

省錢的方法一堆,執行有這麼困難嗎?到底是在拖什麼....誰說年輕點的行動力會比較強?
唉~~
才剛上任,什麼建設都還沒作出來~~

就被這一個違建案給大家壞了形象,以後怎麼會相信你說的呢?

還是...當初只是被硬推出來選的,當出久也沒差嗎?作不好也沒差嗎?

市長旁邊的年輕幕僚應都會上來看,都不會反應給市長嗎?

這案子讓大家是如何的不看好你嗎??

若沒魄力~~下次也不用出來了




zhau wrote:
誰說年輕點的行動力會比較強?...(恕刪)
說實在的
這次選上也是狗屎運
而不是他有柯p的魄力




:
林智堅22日接受《ETtoday東森新聞雲》專訪指出,拆遷費用相當龐大,正在積極溝通議會訂定自治條例,由違建戶負擔拆除費用,「否則全民買單合理嗎?」...(恕刪)


大家看得出來嗎?這種說辭是人民最害怕的事.
也是長久以來,政客慣用的伎倆. 私人公司,也有些傢伙是這種調調.
不在自己目前可以做的範圍,儘速解決問題.卻將問題的解方,指向虛無飄邈處.
通常這種說辭出現,也就代表問題幾年內都不會解決了.


違建危建,大部分都是說原本3樓的結構體硬加蓋到7, 8, 9, 10....樓,不需要工程背景的都知道會有問題,但如果一開始就是蓋12層的大樓呢?
這算.......危險建築還是違章建築,還是大家都搞錯了是合法的建築

treadstone wrote:
違建危建,大部分都是...(恕刪)


樓上的這棟當初蓋的時候有注意到,它是一樓祧高10米,使用執照拿到後再施工1樓變3樓,這樣算違建嗎?
最近蓋的很多間都是用室內祧高來施行違建,告示牌寫5樓,你看到的樓層確是6-7樓
這間當初施工告示牌還找到了,地下2樓地上9樓,現在外觀是12樓
不過這間還有地下室2樓,地震時比較安全,那些8-11樓地基只有2米左右的比較恐怖
dgjan112 wrote:
樓上的這棟當初蓋的時...(恕刪)


很多案子都會規劃一樓為店鋪、辦公室以及停車空間,藉以規避住宅用途一樓4.2米的限高,以及地面上車位不計容積的漏洞。所以觀察一下建築告示牌,一樓大部分都是規劃為店鋪、辦公室以及停車空間。

舉個例子,如果你有200坪的建地,一樓可以規劃1坪的店鋪,其餘規劃為停車空間,一樓的容積就只算這一坪,而且高度不受4.2米的限制,7米、10米都OK! 檢查過後,一樓再來做夾層。很多出租套房都是這樣搞。




Tim299 wrote:
如果你有200坪的建地,你可以規劃1坪的店鋪,其餘規劃為停車空間,一樓的容積就只算這一坪,而且高度不受4.2米的限制,7米、10米都OK! 但時候一樓再來做夾層。

Tim大,受教了,原來如此,筆記!
我以為最多還是有六米的限制,沒想到是沒有限制!
難怪我在看建物保存登記測量圖會有這麼多一樓規劃店鋪,停車空間的情形
但私自施作夾層也是違建
一樣要報拆的,所以這次市府以樓高來抓根本就開了個大漏洞,應該把法定空間,層層外推蓋滿的部分也放進來才不會漏了許多大魚!
許明財任內大家討論得很熱鬧的橘園跟惠宇青雲旁的小透天就是這種手法,
當時許市長還帶記者去拍拆除內部夾層
但沒多久業主就私自恢復,掛回冷氣,照常出租
不知現況如何,很久沒注意到這棟了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2)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