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舉債建設,為了公益,不能增加收益,至少也要作到夠維持,並加減還債不是舉債蓋好後,還不了又虧損,這不是債留子孫?因為很明顯的,輕軌和大車站都是必虧的dgame wrote:"舉債"建設往往是為了能夠將債務還掉外,還能夠創造營收...(恕刪)
sunyearhuang wrote:以我知學的中文,如...(恕刪) 就算你這樣解釋,也是邏輯不通我反對在沒有詳細評估前,就決定花大錢舉債興建輕軌這句話的含意就包含: 如果詳細評估後適合興建,我不反對興建輕軌
chiashin wrote:就算你這樣解釋,也是邏輯不通我反對在沒有詳細評估前,就決定花大錢舉債興建輕軌這句話的含意就包含: 如果詳細評估後適合興建,我不反對興建輕軌 閣下嫌民國79年的規劃太早,民國79年『新竹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可行性研究』與歷年規劃, 新竹地區應該已經有四次的捷運規劃案了:民國79年『新竹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可行性研究』,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999年規劃,新竹捷運計畫,高鐵局。2000年新竹輕軌規劃案 -- 新竹市為什麼要輕軌運輸系統?新竹市政府。2008年,竹竹苗輕軌運輸系統 地方說明會資料,竹竹苗三縣市。這次提出的規劃,路線與前面最後三次的規劃案大同小異,這要估出個大約花費本就不是甚麼困難,以這些為基礎,先向中央爭取預算,再做細部規劃,根本沒甚麼問題。話說回來,既然還沒有細部計畫書,為何要反對的如此激烈?我會贊成,就是因為我看過以前這些規劃案,這次的案子比先前的規劃路線還少,又是採高架,細部規劃只是將路線微調與站名標示出來,其他如建造經費、運量分析,跟之前的規劃本來就不會有甚麼差異,反正交出去的報告都是很好看的運量。既然已有之前的規劃案可參考,當然贊成!
之前為了推動高架捷運,新竹市進行了多少努力?首先廣開二十幾條通勤公車,慢慢培養新竹市大眾運輸的通勤市佔率。再來為了因應觀光休憩需求,申請了許多電動公車接駁世博館以及其他景點。最後改善傳統通勤路線1路公車的發車班次以及準點率,來維持原有搭乘學生和上班族的信賴。二十年前沒有捷運的台北市,可以是二十年後沒有捷運的新竹市。結果咧?看著路上公車太多太礙眼,這一年反倒開始陸陸續續砍公車路線。退而求其次,精簡掉公車路線之後每天五萬人運量改由私家車繼承直到捷運開通,要額外準備好沿線五萬台汽機車的停車場。再退一萬步,起碼要為最後一哩所需要的低廉、無汙染、無障礙的人行道負責維持。硬體建設要到位。由於這些政府沒有作為,僅改個公車路線名字免費個幾個月,綜合表現上反而是在倒退中的。所以當前的高架捷運計畫,我反對。
說實在的,計畫評估的效益多好等等我倒認為是可以樂觀其成的。經過交通黑暗期實際上路後,希望大家都去搭乘減輕廢氣汙染和碳排放,提升新竹市民的榮譽感,好讓其他人開車更順暢。再者,將土地開發獲得的利潤雨露均霑到市民上,而非任由官員和財團獨佔。這樣的捷運建設才是利民的建設。
我想退休 wrote:沒錯舉債建設,為了...(恕刪) 有餘再看看前瞻條例的舉債鬆綁後數額還可拉高多少以目前竹市的舉債額度, 按照公債法第五條規定, 考慮四月底竹市一年期以上未償餘額剩下75億, 則舉債下限還僅剩餘十億台幣初空間?!===中央、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在其總預算、特別預算及在營業基金、信託基金以外之特種基金預算內,所舉借之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合計不得超過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之前三年度名目國內生產毛額平均數之百分之五十;其分配如下:一、中央為百分之四十點六。二、直轄市為百分之七點六五。三、縣(市)為百分之一點六三。四、鄉(鎮、市)為百分之零點一二。===第三款的百分之一點六三不是"一"縣市享有一點六三, 是扣掉六都後的剩餘十六縣市原則共同分享這1.63%2015名目國內生產毛額全台17兆台幣, 2014及2013分別為16兆台幣若按現行公債法的硬性規定下, 竹市台面總債務(把舉債額度下限用掉之總數+一年期下+自償性債務)與106年歲入比較約是0.76倍, 目前帳面上來看, 竹市算乖寶寶....但限制很緊
labbat wrote:說實在的,計畫評估...(恕刪) "將土地開發獲得的利潤雨露均霑到市民上,而非任由官員和財團獨佔。這樣的捷運建設才是利民的建設"唉, 很理想, 地方政治出了大台北完全是勢力論, 不讓官員民代等吃到撐, 那是不可能的事對面竹縣已有第三黨議員因施行一年的非自用住宅稅率被其他黨議員聯合再次調降有利屯屋族喪失公平正義而決定辭職要讓民眾享受到多數實利幾近天方夜譚
iepmis wrote:閣下嫌民國79年的...(恕刪) 1.2000年左右的評估,離現在都快20年了,這種評估有多少參考價值?2.2008年評估的路線,跟現在的路線差很大好嗎還有當時沒有"高雄捷運不成功"的經驗作參考另外政府的財政狀況也不一樣
王國材強調,如果興建捷運都是依照自償性來看,那只有大台北地區可以蓋,其他縣市都無法興建,事實上蓋捷運就像造橋鋪路,有其公共性,不能全部用自償來看,「當然我承認許多捷運是會有虧損」,可是可以有場站的開發來挹注,而且開發後可引進人口,增加運量,加上捷運還可以帶來外部效益,不能像台北市長柯文哲說捷運都要看自償性。什麼引進人口,增加運量,外部效益,這都是自己"以為"的都知道除台北市外,蓋輕軌會虧損了,怎都不提虧損誰要擔?這錢坑很大的若不能作到打平,長期下來,會拖垮地方財政的有先作評估嗎?一天要多少人搭才能打平,這個至少算的出來吧,至少先算出來給大家看讓大家看看是否有這麼多人搭新竹市輕軌就要200億,這不算便宜吧,這只是蓋而已,每年都不知要虧幾個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