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契約審閱期不得少於五天,別給建商騙了!

之前去綠光看房子,只給五天契約審閱期,後來上網內政部查預售屋買賣契約,第一條即註明:契約審閱期不得少於五日。可用此爭取把契約看清楚的時間,免得買了後悔。
文章關鍵字
不得少於五日就是最少要五天...

不得不足五日才是最少六天...

還有各式各樣的講法。
HELEN0205 wrote:
之前去綠光看房子,只給五天契約審閱期..(恕刪)


小弟也去看了綠光
還在考慮要不要買...
不是幫建商說話
但是還是要更正大大你的資訊是錯誤的
或者是幫你介紹的代銷小姐沒有說清楚
也或者她為了業績才故意不說...

我的代銷小姐跟我說若能在五日內簽約, 有送什麼家電禮..
但若要超過五天, 就沒家電禮
也就是說可以在第六天或第七天簽約....
不過代銷說家電禮有名額限制(我很懷疑是不是真的....只是銷售策略吧!)
應該只是要客戶趕快下訂完成簽約動作....





就我所知,如在上周二那天集體簽約可再總價減五萬,但我覺得契約一定要看清楚,不要為五萬去簽了才後悔。

HELEN0205 wrote:
就我所知,如在上周二那天集體簽約可再總價減五萬,但我覺得契約一定要看清楚,不要為五萬去簽了才後悔。

沒錯!若不仔細審閱合約內容,到時候損失可不只五萬,切莫貪小便宜、因小失大!
「不要同情自己」他說。 「同情自己是下等人幹的事」-----------------挪威的森林‧村上春樹
另外也要注意到

若期間建商(代銷)不賣了

怎麼個賠償法


最近朋友就遇到的事!!

付了訂金等假日簽約

建商突然打電話來說不賣了

因為賣太便宜

僅願還訂金的事件無任何賠償



所以不一定是買方要不要買的問題
還要看賣方是否會突然說不賣了~
林寶貝的媽 wrote:
另外也要注意到
若期間建商(代銷)不賣了


這個很正常,所有銷售公司都來這一招
保留審核價格的權力..

你付訂金收據下就會加這小小的一條
看來~喜歡的還得立刻下手簽約付款趕緊辦一辦

不然這房子是否能買到還得看運氣

只是從未聽聞有人遇過這種狀況就是了…

現在朋友跟建商都還在周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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