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案廣告不實 罰170萬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2/23 12:16"
(中央社記者謝君蔚台北23日電)公平會今天表示,總誼建設及富旺公司銷售「公園苑」建案,所在地為乙工區,不得興建住宅,但廣告卻以住家為訴求,廣告虛偽不實,共處新台幣170萬元罰鍰。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竹南「公園苑」建案位於都市計畫乙種工業區,建造執照使用用途為「一般事務所」,依法不得作為住宅使用。
公平會指出,總誼建設有限公司及富旺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雖在報紙廣告載有「使用分區:乙工.一般事務所」等語,但家具配置參考圖、樣品屋及模型屋卻呈現包含臥房、客廳、廚房、衛浴等一般住家格局。
公平會表示,此廣告容易誤導消費者這建案除供一般事務所用途外,還可供一般住宅使用,並足以引發不公平競爭,因此要求總誼建設及富旺公司自處分書送達次日起,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分別處 120萬元及50萬元罰鍰。
另外,公平會表示,「公園苑」建案自去年10月起開始預售,共有130戶,目前已賣出43戶。
公平會強調,建築業者以一般住宅廣告銷售乙種工業用地建案,不當招徠購買,導致購屋人自住後,將有違反都市計畫法等法規之虞,並面臨遭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等風險。
公平會呼籲業者,類似情形對市場交易秩序有重大影響,將持續追蹤關切。
公平會同時呼籲,消費者在購屋前應注意所購建案的使用分區及用途是否得供住宅使用,避免造成自身權益受損。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8&t=2059690
又有拉
「菁英會館」建案廣告不實!汎威公司等4事業共處320萬元罰鍰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第1010次委員會議通過,汎威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汎威公司)、汎太資產物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汎太資產公司)、協記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協記公司)、汎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汎泰公司)銷售「菁英會館」建案廣告,刊載夾層空間設計及使用一般住宅用語說明,就商品之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爰各處新臺幣80萬元罰鍰,並命其等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立即停止前述違法行為。
=> 才罰一點小錢 ..
為何不直接扣點
點數扣到 就不準建商蓋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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