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
有個有關斷頭戶的問題想請教一下大家
這兩天和老婆去看了仲介介紹的昌益丹麥的房子
仲介說這是屋主要認賠的,如果不能成交的話,就是讓昌益收回去
我想請問的事有兩件
1。目前屋主是付了一部分的工程款,還有一期未付,昌益目前在催款中
我的問題是,如果屋主認賠讓公司收回去的話,他只需賠已付的錢嗎?
還是必須補足違約的款項之後,才能解約呢?
2。如果需要補足違約的款項,那大約會是多少?
之前,有在網路上看到,昌益好像是會以85%的價格收回
那就代表著,斷頭戶賠最多就是15%
因為希望知道這方面的解答,好讓自己在和對方談時,可以有更大的空間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