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下訂了竹北預售屋 興時代2房,並已付了簽約金,覺得整個買賣過程不太合理
當初付了訂金後,代銷提供房屋預定買賣契約書和土地預定買賣契約書樣本給帶回家參考,有發現合約第13條 驗屋 第五點 - 買方並得於自備款部分保留房地總價百分之五作為交屋保留款,但本件經買賣雙方特別磋商交屋保留款訂為新台幣__萬元整。下面還特別要買方人簽名蓋章,小弟也特地去看了內政部的定型化契約,想說簽約當天這個空格一定不能填寫
到了簽約當天,小弟嚴謹的要求全程錄音,沒想到,當代銷小姐在介紹到這一條的時候,小弟有特別提出要求要照著政府的規定走,沒想到代銷小姐卻當面回覆說這樣就沒辦法賣!小弟我聽到真的是當場傻眼,不過礙於父母的壓力,小弟也現場簽約了
目前是要求代銷要重新簽訂契約,不過得到的回覆是他們要去跟建商開會後才能給結果
想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大大,是不是現在新竹竹北大部分的建案,交屋款都不理會內政部規定?因為大家都這樣買房,小弟就只好屈就交屋?還是乾脆就跟建設公司解約,然後去消保會投訴?
另外也有大大同樣也買興時代的嗎?
附上興時代的新聞
https://tw.appledaily.com/life/20200827/KE6V4UPJMNFFPFMOMSQWHXAKCE/
而樓主是簽約前就發現不合理的地方了,不管如何你的選擇就是同意了。這樣子再來PO網要大家公審,自已還要跑調解甚至上法院的....比之不明究理的人買了預設屋是不知道前面有坑就一頭栽進去的,而樓主是明知前面有坑也還是要跳進去.....合約白紙黑字,難道要說是個人心智不成熟加上外力說使才簽下去的,所以無效嗎??
如果樓主真的想要解約的話,最好是私下跟業務好好談談,在建商無損失及樓主不要付違約金的前提下是最好的..
一旦樓主把檯面下要私了的搬到檯面上,一切就只能照著規矩來(檢視合約→調解→提告上法院...)
不能接受就不要簽約呀,各大家建商都不會是5%的
因為建商根本不在意你那5%,只有一堆人在那想會騙你錢
我來解釋一下為什麼(看過天能更能了解時間線)
首先要先 對保-初驗-複驗(三、四、五、八、十、二十隨便)
有缺失就驗,就會有缺失單,驗到你爽修到你身心俱疲都可以(此時核對您的信用狀況正在進行)
等到修繕完畢後,等到你簽「確認交屋單」,(不能沒缺失還故意不簽)
才會繳交所謂的「交屋款」(此時你的貸款成數大概會出來,告知你可以貸幾成)
但!建商根本不在意!因為最重要的80%金融貸款還沒下來
所以簽交屋的時候會簽一張「本票」,因為做產權移轉的時候
建商這時沒有房子也沒拿到撥款,所以要簽本票保障建商權益(等到撥款後會註銷)
等到14-30天,代書把產權移轉到你名下後,銀行才有抵押物件可以抵押(有抵押才會借你錢)
此時,還要經過你電話確認你房子是否驗屋完成,要準備撥款80%金額多少,你接受嗎
才會把這80%撥款至建商戶頭內,你的背債人生正式開始
試問,建商在意過你2萬還是5萬還是5%嗎???
買房基本自備都是20%,這20%怎麼繳還是包含交屋款啊
早繳晚繳還是要繳,有優惠付款不要還硬要卡這5%最後繳?何必呢
建商都是最晚才拿到錢的,房子都給過戶給你了
房子有問題,驗屋有缺失,建商不處理,那就是建商問題
但現在房子可能都還沒蓋好,就在擔心房子蓋不好交屋款什麼的,會不會太負面啊
人家寶佳至少佔全台灣60%的推案量,樣本數大抽樣有狀況本來就合情合理
要是嫌東嫌西,那去買坤山啊買椰林啊買喬立啊,是不是又嫌別人貴買不起?
如果買得貴又有狀況,這時候你有什麼說詞了呢?
房子有狀況,怎麼樣都修得好,沒有不能修的房子
是你自己口袋深不深,能購買怎樣的房子而已
不是仗著自己口袋有一點錢買了「一間」房子
然後講話都很昂聲,然後只站在自己立場
殊不知一大堆人都買一堆房子在身上了!
挑東挑西挑到最後一樣沒房子住,再來嫌房價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