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cepalicep wrote:
我好奇的是樓主也告知(恕刪)
樓主發生的事情是在上一屆管委會(2019),
我說的主委有幫忙處理其他戶,這件事情是這一屆管委會(2020),
不過每一屆管理風格不會一樣,無法用這件事情去斷定管委會好壞,
只能說樓主算是第一戶發生這樣的情形(住戶自家玻璃破裂),
所以大家都沒有危機意識,這一屆或許是有前車之鑑吧.
咕咕咕01 wrote:
樓主發生的事情是...(恕刪)

pentel_liu wrote:
(恕刪)第二個議題討論陽台玻璃事宜
1)、由住戶投票表決將陽台玻璃列為公設,可以跟保險公司投保,萬一發生意外傷到人可以申請保險理賠。
2)、將透過訴訟方式,請第三方公證人協助以釐清玻璃責任歸屬(恕刪)
funkman wrote:
但更該思考的是什麼?!
這房子的玻璃還是會持續掉落
以後的標準處理流程是要住戶跟主委第一時間去拆?!
不然玻璃掉落下來砸到人或公設還是要住戶賠償?!然後主委冒著危險去拆 如果發生意外也只能因為這是處理私人住戶的所有財產 所以管委會不會有任何財務負擔?!貴社區的管委會 就是這樣子凹自己住戶跟主委而不敢跟建商強力爭取應有權益?!如果全體住戶是這樣冷眼旁觀 要凹樓主賠償公設 那建議樓主還是把房子賣一賣搬家吧~
房子玻璃會破裂或掉落顯然品質有問題
管委會該求償對象不分顯然制度有問題
總結以上2樣 如果全體住戶還沒辦法分善惡進而凝聚共識要求管委會向建商求償公設維修負擔的 這顯然 社區的人情味也有問題
這種社區 能安全?! 能增值?!
建議貴社區的居民 要團結對抗建商 不管建商用什麼5+5膠合玻璃 會掉落就是不應該 這應該是社區與管委會的共識
全體居民也應該要顧及樓主賠償公設的合理性與正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