咕咕咕01 wrote:
管委會如何基於公平/公有的名目,避免造成爭議的情形下去使用公共基金維修雨遮。或是如何基於公平/公有的名目,去使用公共基金訴請技師/律師來對建商進行提告。
大樓社區怎麼會有『公平』?那為什麼一二樓不用電梯還要付電梯的電費?
這是委員怕被罵的說詞,我也做過主委,所以可以告訴你,沒有什麼叫公平
無論你怎麼做,就是有人有意見。
※重點:依法行政,站在整個大樓的角度看事情、決策。
否則,假設今天換主委家的裂了、掉下來了,又要怎麼處理?
穩被罵死,這樣的社區,沒有共識後,之後要維護、管理?
量一下大小、玻璃密度 2.5,算一下就知道這玻璃幾好幾十公斤
竹北大風吹,早晚要壞,只要外牆有玻璃的住戶,沒一個跑的掉
所以這不是單一住戶問題,是整個大樓的結構問題。嚴重影響安全及『房價』。
抓住這點,基本上住戶就不會有什麼公平問題。 大樓結構和大樓房價,都是大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