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人都下不來~~大不了就是臨停買個檳榔或飲料
停太久會被罵~往六家及新豐湖口的車都走這條
而且去中正西路的車也無法分流
因為店面不大
基本上連便利店都不太能設..
因為只是車流大
所以租金方面可能也無法太高
相對賣價也是...
快40年的房子了---
折舊也沒法了...價格可能沒有辨法太漂亮
唯一有可能的
就是土地有26坪...3坪國有姑且不論
應該以賣土地的模式來推可能比較好
若土地一坪賣20萬.25萬~~這就由你來訂了
來推算價格
房屋另外算一個價...因為屋齡久了..用賣屋的角度來看會被嫌
就用買土地送房屋的噱頭來號召好了
用以上角度讓我來估--
26坪土地-一坪算20萬-----520萬
房屋35坪.一坪算3萬---105萬
大約625萬吧
但國產局的3坪沒扣哦
扣掉的話---差不多565萬
以上僅供參考
除了比較久的台灣銀行,合作金庫,渣打&三信外很多都是新成立銀行,
所以對於竹北省道旁的不動產估價根本都接觸建檔很少,
另外所謂金融體系的估價師根本不會對一般分行所謂的粗估做任何評價,
講白點估價師大都在總行居多.
通常金融體系估價方式大都分行主管自行評估ok後(通常此時消費者就可知道,再上報總行核准,這才算數但也常發生意外就是分行準但總行不允諾房屋總價認定以及額度問題,發生一些糾紛也屢見不鮮)
除過往放款紀錄外,
就是做市調,
例如跟房仲做電聯詢價....
所謂的鑑價分行做粗估也都是以承買人標的物外加成買對象的信用作核定,
這都會影響到一個不動產鑑價的價值性判斷.
地方分行接到承買人通常都會要求檢附土地建物謄本以及買賣契約書,試問為試探不動產價值性而甘願自冒委造文書風險,值得?
資料檢附越完備對價值鑑定越正確的情況下也會要求承買貸款人的在職以及薪資證明方便測試貸款人有無還款能力.
建議樓主用買方或是賣方兩種角色去跟附近房仲做詢價以及私下訪查最近標的物附近的成交案件也是辦法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