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ping wrote:其實還有停車位灌水以前的房子停車位都九~12坪現在大多4~6這個賺的才多哩 假設以前的車位坪數是12坪,現在車位坪數是6坪則車位還是賣一樣的價錢但是把中間6坪的差額灌到公設裡,等於建商多賺6坪是這個意思嗎?
bobowo wrote:假設以前的車位坪數是...(恕刪) 現在買賣房子, 只有新手才會被仲介騙吧, 當然有良心的仲介都是把車位及房子分開的呀~車位是算車位的錢, 房子是算房子的錢~~是很基本的告知, 基本上只是建議看主建及附屬建物, 就可以直接看出需求價值啦再加上公設的數 (不管是不是含車位), 建物上都寫得很清楚的, 不是嗎.....
本來就是以外皮來登記的吧10間建商有10間是這樣賣房子的另外 不管陽台有無外推 都還是附屬建物啊 你並沒多付錢.....建商也沒多賺你錢雨遮也是 那是看得到的東西(即使你用不到) 建商也是要花成本來蓋雨遮的所以並不能一味的說建商用雨遮騙錢........不公平如果有點常識 就應該知道車位從來就不能以坪數來算.....應以數量計價...只有持分.....所以別再抱怨車位縮水的事情了 車位大小是有規範的別被不肖仲介業者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