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上很難全面地防弊, 面對少子化的社會與學校品質的要求,已經不容許大型學校的建立,不然一段時間之後, 學校可能萎縮很嚴重!學校或政府單位(特別是縣政府或市公所)應該施行訪查,現行入學調查都是文書作業而已,透過實地訪查, 應該可以得知部份戶籍寄放親友的問題!不過沒有政府單位願意做這種顧人怨的事,而且幾年之後, 新學校又蓋起來,就自然而然平衡了!今年竹北有兩所新蓋的總量管制學校,興隆與另一所高鐵附近, 離十興都不太遠,特別是興隆國小, 鄰近的建案入住的並不多,或許還有機會!!
JIMMY19T wrote:額滿學校是依照全戶設...(恕刪) 請問一下, 如果是在同一個學區, 同一間小學, 可是從A 點搬到 B 點, 假設是從封爵搬到大有可為, 那戶籍也是一樣累積算的嗎?? 也就是說如果我在封爵住了五年, 搬到大有可為一年, 那是算六年嗎不會重算吧?? 請大家幫忙一下~~ 還是我可以打去那問?
每個學校當初的畫分並沒有問題主要原因是"後來"的畫分才出現問題學校的成立主要依您的想法, 人口數到了就要蓋新學校沒有錯, 學校是給相鄰的住家念的裡面包含了租的和買的可惜的是, 像十興的學區, 您應該知道它重劃了好幾次而且愈劃愈大, 再加上借藉的人, 早就超過原本設計的容量那答案就明顯了
Allen54321 wrote:按照這種規定的話, ...(恕刪) 這和富人窮人沒關...純粹只是戶籍設立在學區多久而已租房子也可以念,但是戶籍也要在該學區才能念~聽說有個滿額學校是要求租屋者除了戶籍資格夠外,還要附上公證過的租賃契約書還有種寄戶口的,還會看與屋主為哪種關係,房子大小等等條件寄戶口的亂象政府無力解決,就只能靠學校自設條件篩選了
微笑的柴 wrote:聽說有個滿額學校是要求租屋者除了戶籍資格夠外,還要附上公證過的租賃契約書.....(恕刪) "聽說"這兩個字,代表,一定不可能是真的,公立學校不可能自設戶籍標準,全國統一的,如果真的自設標準,一定會被人檢舉的,所以,租屋者除了戶籍資格+證過的租賃契約書....就這樣了,學校的權限應該沒這麼大,可以私設入學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