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幾乎所有的建築物都是這樣剛建好乾乾淨淨,只要有人搬進去住,大樓外觀就會像長瘤一樣就算住在同一區域,住戶的素質和管理都會造成差別底下左邊是一堆鐵窗的國宅,右邊則是乾乾淨淨的重劃區大樓http://maps.google.com/?ie=UTF8&ll=25.057567,121.59854&spn=0,0.027466&z=16&layer=c&cbll=25.057567,121.59854&panoid=9PeygMxfZZ8NHxlOqzG0oQ&cbp=12,156.54,,0,-13.22
這個只要行經經國橋, 在竹北端下橋前一定看得到!一個建案這樣搞就表示該社區管委會效果不彰, 日後必定影響該社區的價值!該建案在預售的時候我就有去看過那些鐵皮屋就是那些擁有陽台專用權的住戶搭建出來的龐大違建預售的時候就有想到日後這些住戶一定不會放過這一大塊陽台的(當初那幾戶也賣得比較貴一點)所以會形成竹北醜陋的大違建是當初就可以猜到的畢竟這裡是台灣啊!!
這是管委會的問題,而管委會的強弱也取決社區住戶的共識,我老姊住台北縣的社區,管委會就非常強勢,他們規定十分嚴格,比如鞋箱不可放外面,不能自蓋鐵窗,不可亂改建,後來大家決議後陽台可蓋外窗,也是全部制式統一,曾經有住戶買兩戶,想要在外面做一道門,讓兩戶的門變成一戶,看起來都施工了,後來管委會屢次警告不聽,直接送法院,有的人可能會覺得不近人情,但是他們的強勢,讓自己社區得過台北縣模範社區,房價硬是比隔壁高,釋出很少,有釋出也很快賣掉,所以一個好的管委會,除了可以維護房價,其實也表示了社區住戶的道德跟團結力,團結的社區,住戶感情也會好一點
我覺得是建商的問題!當初建商就應該一起把露台搭建好因為買的人真的不會放過那一塊.而且有一戶加蓋,其他戶就會跟者學統一由建商蓋,至少造型會好看一點..而且交屋前期,建商是託管半年,起碼採光罩,鐵窗要規定與窗框同色才不會日後有白格子.綠格子等等出現.
viletta wrote:我覺得是建商的問題!...(恕刪) 這是很矛盾的論點,露台本就只有使用權,沒有擁有權,在合約中有的建商會註明不可加蓋,任何施工都不允許,如果建商先蓋好再賣,那就不是露台,不就變室內了,那就要用室內價格來賣,也會佔到容積,何況幫你蓋好,加蓋的屋頂又變成樓上的露台,那不就沒完沒了,另外如果露台,建商幫你搭蓋好,那就是幫你違建,建商何必要做這種事所以露台還是回歸本色,種種花草就好,否則違反規定的事,第一個違反的,管委會不處理,以後違反的更無法處理,將來就沒人理管委會,各搞各的違建,這個建案不是滿明顯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