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文如下:親愛的縣民朋友您好:
您的信函我們已經收到了,關於您所反應竹北市縣政二路與光明一路口於縣政二路北上左轉光明一路增設專用左轉燈號之建議,本府說明如下:左轉保護可分為以下數種:單一方向左轉保護、雙向左轉保護、早開遲閉式左轉保護或輪放式時相等,該路口原設計為縣政二路北上早開式左轉保護,因此不需要專門裝設左轉箭頭綠燈,僅需圓頭綠燈即可,然為方便用路人辨識號誌燈,本府研擬將圓頭綠燈更改為箭頭綠燈,並配合將路口時相進行調整。我們非常重視您反應的意見和心得,衷心歡迎您常利用這個信箱,表達您的看法或建議,有您的熱忱,相信我們的縣政會做得更好。
祝 平安健康
新竹縣政府 敬上
mobile3803 wrote:
一樣的路口,前幾個月...(恕刪)
竹北超多 一開始不合理的路標規劃,造成用路人不方便或迫使違規被檢舉後才修改
很多規劃有用路人眼中,一看就知道不行及不合理,產生民怨及罰單過多 ? 才來修改 ?
為什麼道路標線及設計,要交給在辦公室吹冷氣不實際行走觀察的公務員來規劃 ?
隨便舉例
1. 莊敬南路左轉光明六路;
遠百 落成 道路柏油重鋪後,三線道分左轉/直走/右轉 專用道,
左轉車道完全沒考慮上高速公路南下北上的車流
右轉車輛之少,確提供專用道(禁止直走)
果真立刻造成左轉車流回賭到成功八街,也影響到福興路左轉車輛
我是福興路左轉,實在無法切到左轉專用道,
最後只能利用中線左轉,無奈就立馬吃上一張後方車輛直行檢舉的罰單(可能影響到他的行車路線了)
不到一個月,立刻該線標;中線改可左轉 / 右線改可直行,感覺先前罰單實在冤枉
2. 興隆路 右轉 縣政二路,先前重新標線後 在右轉後的內線車道設立科大二路左轉專用道(禁止直行),
右轉後不到100公尺,在接近路口才會發現路面標示是左轉專用道,內人可能開車比較慢 (影響到後方駕駛)
在路口直行也被後方檢舉了
同樣不到一個月,左轉科大二路的專用標示取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