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乖乖333 wrote:
都更後的可用面積,
扣掉公設後應該很難增加,
例如一間舊公寓有35建坪,
10坪地的持分,
獎勵後可以蓋80建坪,
建商給地主60-65%=48-52建坪,
剔除公設後只有31.2-33.8室內而已,
其實是變小了又得繳很多管理費
文林苑建商竟然還拿走55%以上,
給地主45%以下呢
農地沒分回超過45%都算被坑了,
因為我親戚參與過是分回快50%的喔
你拿都更建地比農地重劃實在是雞同鴨講.
重劃區政府徵地,農地改建地,做基礎建設花的也是納稅錢.
以竹北二期的歷史經驗來看,土地價值漲了至少10倍以上.
還給你40%還不滿足.
這年頭人心之貪令人咋舌.都更都要拿回建坪100%以上才算公平吧~
然後還要建商免費規劃,協調,建造,跑流程,
我看台北人就一輩子住老舊公寓就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