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乖乖333 wrote:
都更後的可用面積,
扣掉公設後應該很難增加,

例如一間舊公寓有35建坪,
10坪地的持分,
獎勵後可以蓋80建坪,
建商給地主60-65%=48-52建坪,
剔除公設後只有31.2-33.8室內而已,
其實是變小了又得繳很多管理費

文林苑建商竟然還拿走55%以上,
給地主45%以下呢

農地沒分回超過45%都算被坑了,
因為我親戚參與過是分回快50%的喔


你拿都更建地比農地重劃實在是雞同鴨講.

重劃區政府徵地,農地改建地,做基礎建設花的也是納稅錢.
以竹北二期的歷史經驗來看,土地價值漲了至少10倍以上.
還給你40%還不滿足.

這年頭人心之貪令人咋舌.都更都要拿回建坪100%以上才算公平吧~
然後還要建商免費規劃,協調,建造,跑流程,
我看台北人就一輩子住老舊公寓就好了..
自行刪除-------------------
eric10000 wrote:
1、40%是區段征收...(恕刪)


有甚麼好吵的?

各重劃區反正還有很多空地
嫌不夠的一律發回,改回農地農用,繼續種田種茶
當然也可以蓋「真正的」農舍,放些鋤頭農具農藥之類的
這樣挺不錯

空屋都已經那麼多
為什麼還要再蓋更多房子?

竹北停止過度開發吧
像芎林、新埔,保留整片的田園風光多好
很美的


田園風光美有什麼用,縣府抽不到稅呀! 空屋多關縣府什麼事,有稅可以抽呀!
為何縣府看農地不順眼,因為農地抽不到什麼稅,變建地就有稅啦!
不是新竹看農地不順眼,苗栗也一樣呀! 好山好水沒有稅,廚房燒起來了.
每年調一下公告現值及地價,要賣及要住都乖乖繳稅.

璞玉的兩派人,贊成的不外乎是想成暴發戶的農家,投資客被套牢的(當初一坪7萬入場,4萬的已脫手).
反對的大多是有房無地,嫌配回不夠多的,375佃農,真正想耕種的有機農.

其實種田有什麼利潤,一分田一個月賺不到10000塊,比當op還不如,我在新埔山上的園,全部荒廢長雜早,公告現值450萬/甲,竹北的區段徵收還不是暴發戶是什麼.還好我也早早買了兩塊建地,不然就是樓上所說的,園區外來客拼一輩子買一間吧! 現在出社會的,有得拼啦!

eric10000 wrote:
1、40%是區段征收抵價地總面積,扣除建地後,一般農地配地率只有33%,政府說法是採取烏賊戰術,地主及一般民眾都誤以為農地配地率是40%,實際上差很大。況且為什麼工業區變更配地比率接近70%‧市地重劃配地比率在50%至55%之間,竹北是殖民地嗎?竹北人就該被剝削嗎?
2、土地開發是財務自償計畫,做基礎建設沒有花納稅人的錢,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喔,不要混淆了。


作公共建設怎會不用到納稅的錢?
沒有建設土地價值怎會變高.
自償的的項目頂多是能作到多少建設?
以竹北市重劃區為例.
土地價值歸功於高鐵,國小,體育場,公園等大型的建設.
我不覺得分40%有虧欠到地主甚麼.
因為這些建設不應該只有地主可以享受..
但是現在的狀況是部分地主拿到地之後養地坐地起價,導致屋價節節高升.
一般人必須付高額的代價才能享受建設的成果.地土卻是坐享其成.

真的覺得不公,乾脆璞玉計畫就取消好了,
地主自己出來規劃,要分多少有多少...
樓主這麼不爽少了區區幾%,那就該贊成不要徵收了,分回率100%,您說好不好呀!!!
作個悠閒的自耕農,不亦快哉~
分回率高一點, 然後接下來一次把土地公告現值調高到和市值相同, 並且修改土地稅法, 地目變更的土地不能適用一生一次或者土地稅額減免, 像是農地變成建地的, 應該依照實際增值部分徵稅..


supernokia wrote:
樓主這麼不爽少了區區...(恕刪)
自行刪除-------------------
印象中飛利浦竹北廠好像是汙染限定廠址. 怎麼會拿來開發呢??
隨便 google 一下就找得到資料, 縣政府是想錢想瘋了嗎??
飛利浦工業9萬坪唯一地主X益建設 複製新竹市光復路三小國開發方式
先把工業地變科商 再變成蓋大樓 這種超高難度的開發方式 全台灣因該只有新竹X益建設做得到
一旦開發完成只能用暴利中的暴利中的暴利來形容 至於開發商之外 誰也分了一大杯羹 鄉民自己想 我不敢影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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