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橋下道路通竹科不是僅僅開一條路就可以那麼簡單.
那邊本來就是屬於園區三期, 只是園區管理局一直沒有徵收, 但也沒有解編, 目前還是要作為園區三期使用, 如果不是要開發園區三期, 是不能動的. 所以要開路就一定要開發園區三期.
請參見 :
新竹科學園區三期開發
農地抗爭何時了 竹科3期長達卅年堪稱始祖
竹科三期(竹縣部份)一凍十幾年的影響


「擬定竹東鎮(工研院附近地區)細部計畫案」我的意見如下:
一、本計畫區頭重段、柯湖段土地部份地形為山坡地,縣政府為降低道路用地面積及建造成本,主要幹道規劃過於狹小、彎曲、糾結共線,產生交通瓶頸,容易發生事故,危及用路人安全,但本計畫區主要幹道應作為竹科重要聯外道路,建議由中央政府負責規劃設計、補助及興建,說明如下:
1、高鐵橋下道路規劃寬度於竹中地區40米進入本計劃區為20米並向東彎曲、最後以寬度各7.5米的上下匝道及大角度之髮夾彎,向西匯入橫貫道路進入科學園區。建議截彎取直,自世界先進與金山社區間之空地(寬度達36公尺以上),銜接科學園區力行路,道路寬度建議自20米增加至30米。
2、柯湖路連接頭重段台地規劃需往西上高架橋匝道,並經高鐵橋墩下迴轉往東,汽、機車需橫跨高架橋快車道交叉迴轉,相反方向亦然。建議由快速道路連絡道〈明星路〉直接延伸銜接柯湖路,引導竹東、芎林等地區車流透過柯湖路進入科學園區力行路,道路寬度建議自20米增加至30米。
3、橫貫道路為連接產業專區與竹科,規劃在河谷地與台地落差最大的地方,以S型高架橋跨越分割柯湖段住宅區上空。建議截彎取直回復原主要計畫規劃路線,並銜接建議的高鐵橋下道路進入竹科。
4、本計劃122縣道縣政府計畫寬度自25米縮減為20米,但為紓解開發後新竹來往竹東車流,建議122縣道截彎取直,闢建30米外環道,沿工研院南側橫亙本計畫區通往新竹、竹東。
5、二重交流道北側用地及通往122縣道的連絡道路,因屬於本計畫通盤檢討範圍內土地,開發方式應與通盤檢討範圍內土地一致,不應採用一般徵收,道路寬度建議自20米增加至30米。

二、本計畫區包含山坡地形及斷層帶,劃設公園65.9204公頃、綠地4.9150公頃(合計佔徵收面積21.34%),縣政府刻意壓低公園綠地以外的公設比例至22.66%(佔徵收面積),以設置產業專區,本計畫案道路(含園道)用地比例15.00%、學校用地比例1.65%(佔都市發展面積),與高速鐵路新竹車站特定區24.42%、4.22%及台灣經濟旗艦園區22.57%、2.15%比較,明顯不足,損害公共利益及地主權利。建議提高道路用地比例至都市發展面積20.56%(以徵收面積22.50%計算),計增加道路面積20.36公頃、另增加文中1所2.5公頃、文小1所2公頃,合計24.86公頃,說明如下:
1、本計劃案規劃地塊深度過深(40米至70米)、部份街廓形狀不規則,非常不利地主分配與使用,損害地主權利,造成小地主無法單獨配地,需要與他人合併登記,土地以持分方式持有,地主權益沒有保障,建議增設10米社區道路,縮小街廓長度、寬度及規劃地塊深度在40米以內,畫設面積大小適中、方正的街廓,並配合道路規劃調整河道,以利地主配地使用。
2、頭重、柯湖段地區未設置學校用地、與二重段文中及文小預定地距離過遠及二重段文中及文小預定地學區過大、都市計畫面積、人口持續變更增加,建議於頭重段增設文中及文小各一所。

三、縣政府壓低道路、學校等公設用地比例,以設置產業專區,並規劃1/4面積作工商用途,以工業用地經營商業使用,創造不合理的使用收益。但依前段所述,為支應道路、學校等公設用地不足,建議取消產業專區,另為滿足竹科工商服務需求,計畫區高鐵兩側鄰近竹科及台鐵竹中站之等高線密集的坡地,建議劃設作為科技商務專用區,以提高頭重段、柯湖段土地使用價值。
四、主要計畫規劃住宅容積率180%,但細部計畫商業區佔用住宅容積,商一容積(350%)2/3計入住宅容積,商二容積(400%)1/2計入住宅容積,導致容積180%之住二僅54.03公頃,容積150%之住一高達62.61公頃,損害選擇住宅區地主權益。建議排除商業區佔用住宅容積規定,並提高住宅容積率至200%。
這樣的園區三期已經不是當初所規劃的園區三期,
也就是在已經是在解編的情況下所做的規劃,
請參考第721次會議記錄page38.
這當中也發生了王永慶女婿事件,鬧到後來賠了夫人又折兵。
所以已經不能叫園區三期開發,改換個名字了。
至於經國橋還是中山高是不是塞心酸,那就看各位如何去抉擇。
如果你是10年前就定居竹北的話,只能說交通變擁擠了,
但生活也大大改善了不少。至少很多活動跟資源都在竹北。
如果你是近年才搬進竹北的,我只能說塞車問題應該早就知道了,
政府沒規定你一定要買竹北,也沒逼你買。
既然要這樣的生活環境,當然就得接受這樣的情況。
Reference
內政部都委會第721次會議記錄
都一定要明確地段,地號,土地所有權人等資料.
感覺這像是縣政府私底下跟土地所有權人講的價錢就好,完全不用公開.
當初說明會地政處徵收科堅持說明徵收價格是2~3萬,
但業主都說附近行情是5~6萬,所以都不願意被徵收.
現在都已經要招標了,難道不用說明徵收價格嗎?
感覺像是黑箱作業一樣.
明明橋下道路可以不透過縣政府的經費,直接將土地包在都計內,
到時候區段徵收,自然直接配回地主土地或是地主選擇拿錢就好.
但現在感覺花了全新竹縣人民的錢去徵收,
但爽的到只有某些地方的人.
有人願意提供徵收價格或是地段、地號、土地所有權人資料嗎?
您的電子信函我們已經收到了,台端請求提供高鐵橋下連絡道路延伸至竹科(公道五段)新闢工程(都市土地、非都市土地)本府101年12月21日府地徵字第1010185956、1010185957號公告徵收在案內容文件,仍請台端依本府於102.4.2函復內容辦理,前開函文略以:請提供本案明確地段、地號、土地所有權人等資料,俾利查明處理。
台端倘對本案有任何疑義,惠請逕洽本府地政處徵收科彭小姐(電話:03-5518101分機3398)。
鏡淳非常重視您反映的意見和心得,衷心歡迎您常利用這個信箱,表達您的看法或建議,有您的熱忱,相信我們的縣政會做得更好。
祝 平安健康
鏡淳 敬上
您的電子信函我們已經收到了,關於您所詢問有關高鐵橋下道路徵收土地價格案,經查本案高鐵橋下連絡道路延伸至竹科(公道五段)新闢工程(都市土地、非都市土地)業經本府以101年12月21日府地徵字第1010185956、1010185957號公告徵收在案,先予敘明。
至台端查詢前開案內土地價格事宜,惠請提供明確地段、地號、土地所有權人等資料,俾利查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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