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don wrote:
這有點太誇張了吧,...(恕刪)
厲害!這才是正確的方式,小弟我太單純了~
以後有機會換房的話一訂緊記在心!
靈活小胖子 wrote:
小弟我今年36歲,在...物件成交後跟與屋主的一些細節溝通透過仲介聯繫,常常一來一回都是兩三天(現在科技需要那麼久才能回復?),當下我也沒有急迫性就沒放心上。
交屋時,仲介公司因該都會要做協助驗屋的服務,結果他們只拿了一個小燈泡插插電源差插頭就收工了!是我的要求太多嗎?基本驗屋不是還要有”冷熱水確認”、”排水確認”、”屋況&物品&鑰匙&遙控器”等等的項目點交不是? 結果後來幾乎都是我自己在交屋當天一項項自己確認,搞得我交屋那天東跑西跑,要確認上述的驗屋,還要跟前屋主點交物品。事後想想,我付的服務費到底服務了什麼?(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