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醫藥大學入主竹北台科大(5/29更新)


kfchao2015 wrote:
請問哪裡的台大醫院...(恕刪)


台大本院的,雖然台大醫學院也在那裏,但中醫大也有設研究教學單位,所以,只要中醫大確定有這樣的設計,在完成前都沒有理由反對吧,而是看看完成後是否確有研究教學使用。

此外,馬偕醫院是在商業區、國泰醫院是在住宅區、新光醫院是在工業區,看來醫院在甚麼區都沒甚麼大問題,只要確切做好環評,土地分區似乎不是設置的反面理由。

下面是台北市的單行法規,新竹縣看起來沒有類似規範,但不能因為沒有設單行法規,所以不行設醫院,不然學校或其他所有機關設施也會因為沒有單行法規而不行設置,看起來比照台北市辦理也沒甚麼大問題。

法規名稱: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7月22日


第六章 文教區
第五十一條
在文教區內得為下列規定之使用:
一 允許使用
(一)第四組:學前教育設施。
(二)第五組:教育設施。
(三)第六組:社區遊憩設施。
(四)第七組:醫療保健服務業(不包括精神病院)。
(五)第八組:社會福利設施。
(六)第九組:社區通訊設施。
(七)第十組:社區安全設施。
(八)第十三組:公務機關。
(九)第十五組:社教設施。
(十)第十六組:文康設施。
二 附條件允許使用
(一)第一組:獨立、雙併住宅(限於原有住宅)。
(二)第三組:寄宿住宅。
(三)第七組:醫療保健服務業之精神病院。
(四)第十一組:大型遊憩設施。
(五)第十二組:公用事業設施。
(六)第十七組:日常用品零售業。
(七)第四十三組:攝影棚。
(八)第四十四組:宗祠及宗教建築。
終於了解台北市為什麼那麼亂了,這種分區法是很方便,有分區管制跟沒有分區管制差不多,各行各業都混在一起,真是受教了.但是新竹縣
<竹北文教區細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的規定不是這樣,他的規範如下
二、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及開發強度
(二)文教區
1.文教區之建蔽率不得大於 40%、容積率不得大於 250%。
2.依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 24 條規定,文教區以供下列使用為主:
(1)藝術館、博物館、社教館、圖書館、科學館及紀念性建築物。
(2)學校。
(3)體育場所、集會所。
(4)其他與文教有關,並經縣(市)政府審查核准之設施。

您說呢,該說新竹縣<古意>嗎? 縣府如果有加條醫院在地目上就沒問題了,但內政部可能就過不了了,但台北市自治條例這樣定,有沒有跟內政部的規定,我就不下定論了.或許是因台北市算直轄市,新竹縣是根據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 24 條規定.
哇,好專業喔,請問一下,如果買商業區的住宅大樓,以後是不是會變成住商混合大樓啊?

kfchao2015 wrote:
終於了解台北市為什麼那麼亂了,這種分區法是很方便,有分區管制跟沒有分區管制差不多,各行各業都混在一起,真是受教了.但是新竹縣
<竹北文教區細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的規定不是這樣,他的規範如下
二、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及開發強度
(二)文教區
1.文教區之建蔽率不得大於 40%、容積率不得大於 250%。
2.依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 24 條規定,文教區以供下列使用為主:
(1)藝術館、博物館、社教館、圖書館、科學館及紀念性建築物。
(2)學校。
(3)體育場所、集會所。
(4)其他與文教有關,並經縣(市)政府審查核准之設施。

您說呢,該說新竹縣<古意>嗎? 縣府如果有加條醫院在地目上就沒問題了,但內政部可能就過不了了,但台北市自治條例這樣定,有沒有跟內政部的規定,我就不下定論了.或許是因台北市算直轄市,新竹縣是根據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 24 條規定.
kfchao2015 wrote:
終於了解台北市為什...(恕刪)


這有幾個觀念可以討論:

1. 所謂管制要點,如同行政命令,指的是行政機關依法令授權而訂定發布之命令,已不需民意機關另行通過,也可視需要自行修改,就像各法律授權各部會訂定發布之施行細則或解釋函令。

2. 新竹縣甚至不需修改這個要點,因為同要點後面是

四、附則
(十六)情形特殊經提本縣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者,依其審議決議辦理。

換句話說,縣政府只要完成這個程序,在土地分區的法令上也是毫無瑕疵的。

這也可以從你貼的要點部份文字看到"為主"的字眼,代表該要點訂定時就有保持相當的彈性。這也很合理,畢竟產業、環境變化快速,不保留彈性,當碰到台大、台科大或其他各個重劃區保留區園區有需要因需求改變時,動彈不得。像現在常聽到法令過時綁手綁腳阻礙創新,也是因訂定時彈性不足所致。

3. 哪一天新竹縣把文教區適用產業改的跟台北市一樣,也是合法的,還可以宣傳成縣政府勇於任事,主動修改不合時宜之規定,就像徐立委過去推動生醫園區鬆綁相關法令一樣,以大多數民眾之需求為依歸,還讓民眾念念不忘,多好。

比較好的方法,還是視需求個案認定,直接審中醫大的計畫有無違反法令或不符民眾需求或成本高於效益等等,若沒有,縣政府當然應該義無反顧趕快做。文教區也不是任何學校符合分區使用就理所當然想設就設,最好也是個案認定,免得設個不符需求的學校,但沒有解決民眾問題或滿足民眾需要。

忘了東元醫院是住宅區還是商業區,難不成要東元醫院也搬家,因為救護車鈴聲會吵到附近住宅或商業大樓,總之,土地分區使用是個原則,有一些特殊設施會被嚴格的規定,如八大行業,醫院看起來並不是只能設在特定的分區。

土地分區只是個藉口,不是自救會反對的真正原因,真正原因一直不誠實明白說出來,是因為自己也認為沒有說服力嗎?
<買商業區的住宅大樓,以後是不是會變成住商混合大樓啊?>
是有可能,居住品質會受影響,但是目前竹北新建案的商業區,大部分都是一樓當店面,樓上當住家,店面如果是餐廳,品質是比較不好,以前住過,小動物油煙會比較多!現在住的是純住宅,一樓是違法的公設樓上純住家,品質好多了.
東元,大安,等,應該都是住宅區,是舊法規時蓋的,東元有環評,加上東元規模也比較小,那是既成事實的東西了,我不做評論了.
我不是自救會的人,我也不反對中醫大到新竹,我只是對蓋在那裏有疑慮,或是說只蓋醫院為何要圈那麼大的地?外僑學校為何要用公家地及為何要用3公頃,縣府有說明過有多少學生嗎?3公頃可以容納幾千人耶!!有那麼多外國人嗎?目的可議!!就你說的<沒有說服力>
外面對外僑學校,中醫大的健康園區有很多疑慮,從法律,從邏輯性,招標過程,規劃的內容真的很難理解其真實性,但是也不見縣府誠意地舉辦公聽會就強行執行,很多對外發布的新聞很多都是是而非!!例如1系二所280人???這系所教育部有核準嗎?就你說的<沒有說服力>.
我只是想要藉由討論,說說贊成反對的意見,原因與想法.是不是有更好的方法可以解決目前的爭議,結果是大家可以接受的,公家的地供眾人使用,醫院,台科大,公校,完全中學,甚至國立圖書館,國立美術館或是國立科學博物館,森林公園,可以在這20公頃的土地上共存嗎?合理,合法,合情,也不要偏離當初區段徵收的目的太遠,真的需要這麼衝突嗎,不可以大家一起規劃盡善盡美嗎?或許有人會說這是痴人說夢話!!??

Andrea Holmes wrote:
台大本院的,雖然台...(恕刪)
kfchao2015 wrote:
<買商業區的住宅大...(恕刪)

請問您是否為邱靖雅議員系統或是民國黨系統的相關人士嗎??? 只是好奇。

請問你是否為邱縣長系統或是中國醫藥系統的相關人士嗎????只是好奇
哈 你不如問他是藍的或綠的好了

鄉下人家 wrote:
請問您是否為邱靖雅議員系統或是民國黨系統的相關人士嗎??? 只是好奇。
MTC09 wrote:
請問你是否為邱縣長系統或是中國醫藥系統的相關人士嗎????只是好奇
哈 你不如問他是藍的或綠的好了恕刪)

算是吧!我是新竹縣民,而且我支持邱縣長與中醫大在台科大重劃區之醫院建置案,當然就有關係。
何必扯藍綠?天是藍的,大地是綠的,你我就活在藍綠之間,逃得了嗎?

kfchao2015 wrote:
<買商業區的住宅大...(恕刪)


商業區的住商混合不算甚麼.

現在都流行工業區的辦公住宅混合大樓了.
就算違法也一樣拿來合法申請住宅住.
你的資訊lag了.
A. 3公頃地容納不了幾千人,東興國中不就2~3公頃,不過我沒很贊成外僑學校的原因是,新竹有三家外僑學校,竹北康乃爾有美國學校,基本上以竹北來說,可能公立學校的急迫性更高!

B.公家的地供眾人使用,公校,完全中學,甚至國立圖書館,國立美術館或是國立科學博物館,森林公園, -->不是說這些不好,13公頃的地蓋中小學可以蓋一堆,但學區考量一定不會這樣做,蓋國立圖書館,國立美術館,國立科學博物館,這個你要規模大到一個程度的都市,中央政府才會做吧!竹北就17萬人,新竹縣5x萬,與其蓋這種大型設施,不如先弄好市立,縣立圖書館,新竹縣市間的交通問題,與其這種一年去幾次的地方,不如提升機能跟常會使用的設施,你沒看新竹市蓋個世博,都要收攤了! 另外要搞森林公園,就得考慮維護跟治安問題,一個數公頃的大公園,到了晚上是有些危險的,我還是覺得,把台科預定地上里民活動中心,萬坪公園弄好,配合醫院跟部分台科大校區的人來人往,一方面有機能,一方面有公園,而公園的安全比較可以受到保障! 不是說你提的理想不好,而是有執行面問題,操之不在己啊!何況現在中央地方政府缺錢,他們都想加稅了,也在加稅了,怎會替你這個小地方搞重大建設!



kfchao2015 wrote:
我不是自救會的人,我也不反對中醫大到新竹,我只是對蓋在那裏有疑慮,或是說只蓋醫院為何要圈那麼大的地?外僑學校為何要用公家地及為何要用3公頃,縣府有說明過有多少學生嗎?3公頃可以容納幾千人耶!!有那麼多外國人嗎?目的可議!!就你說的<沒有說服力>
外面對外僑學校,中醫大的健康園區有很多疑慮,從法律,從邏輯性,招標過程,規劃的內容真的很難理解其真實性,但是也不見縣府誠意地舉辦公聽會就強行執行,很多對外發布的新聞很多都是是而非!!例如1系二所280人???這系所教育部有核準嗎?就你說的<沒有說服力>.
我只是想要藉由討論,說說贊成反對的意見,原因與想法.是不是有更好的方法可以解決目前的爭議,結果是大家可以接受的,公家的地供眾人使用,醫院,台科大,公校,完全中學,甚至國立圖書館,國立美術館或是國立科學博物館,森林公園,可以在這20公頃的土地上共存嗎?合理,合法,合情,也不要偏離當初區段徵收的目的太遠,真的需要這麼衝突嗎,不可以大家一起規劃盡善盡美嗎?或許有人會說這是痴人說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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