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您贊成:房仲帶客看屋,大樓要收費嗎

其實 看一組要300元 也不錯

殺人熊 wrote:
對於沒有想賣房子的住...(恕刪)
住戶條約,不知可不可以加上這一條,
未繳交或欠繳管理費的住戶,
其所委託的 房仲,不得入內,
直到 繳清為止.

這樣不知可不可以防止 住戶未繳清管理費,就把房子賣了


taiwan2008 wrote:
對阿 但是 為何 桃園 可以不收

送來新竹 ? 新竹人好欺侮嗎 ? 台北 一堆大醫院 . 要收也該是台北 .(恕刪)


http://forums.ocworkbench.com/showthread.php?t=22405

病患是新竹人,希望方便家人就近照顧才要求轉診到新竹醫院的
要砲麻煩查清楚再來砲
不要在那邊被害妄想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