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w829 wrote:
今天下午兩點在縣府二...(恕刪)
1. 邱代表是市民代表不是縣議員
2. 請邱代表的網頁上負責任的將提案的縣議員名稱指出來不要只用同姓或何姓邱姓議員,個人認為這樣是很不負責任的做法
3. 對於酒店個人是沒什麼想法,但是汽車旅館和KTV應該不是什麼洪水猛獸吧,那應該是正常的場所吧
4. 個人覺得邱代表以下這段似乎不是很恰當,畢竟這已經牽涉到相關的法律問題了,希望邱代表在發表言論上能更謹慎,畢竟你是民意代表了,不是一般老百姓,因此更應該注意
"如果我們的民意代表,不是幫民眾說話,而是幫開發廠商說話(何姓、邱姓議員非常明顯);我們的民意代表更擔心廠商的獲利,而非民眾的損失;那我們的生活環境會變成怎樣?"
另外我比較好奇的一點
邱代表的網頁上寫的明明是邱姓何姓議員,為什麼又會冒出一個林姓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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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23058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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