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怪 ECO Town 要蓋成毛胚屋
要隔成住宅 要隔成辦公室 是你的事
到時候被罰 也是你的事
說實在,昌益真的很無奈
原本就各司其職,昌益出貨給投機客
投機客負責炒房,大家一起都有飯吃
但是08金融海嘯一發生
好幾個投機客手上太多房,資金周轉不過來
就直接上法院告昌益賣工業宅來換現金
最後判決的結果就是
一品大觀 成為 法院認證的工業宅
這結果 變成是雙輸的局面
為了保護自己 現在都要多簽一張紙
那就是 後果自負!
蝴蝶袖國王 wrote:
呵...一品大觀後大家都學乖了
johnson777 wrote:
說實在,昌益真的很無...(恕刪)


昌益有啥好無奈的= =
原本就是工業宅
他也沒虧錢賣
只是沒想到會被陰而已
johnson777 wrote:
說實在,昌益真的很無...(恕刪)


是不是能當住宅使用,不用法院認定吧,只要看權狀就知道了
當時應該是告詐欺吧,昌益敗訴後,有提告的,昌益都有賠錢
除了這,因為廣告不實,也被開罰
所以後來昌益在賣類似地目的建案時,就很小心這部份了
不管是文字or銷售小姐講的話,都是講白了就是賣辦公室,但至於購買者要怎樣使用,不關昌益的事

ps:一品大觀的使用分區,已無不得當住宅使用的字眼
幫你按個讚!
蝴蝶袖國王 wrote:
只是沒想到會被陰而已
tinerc wrote:
是不是能當住宅使用,...(恕刪)


真替第一波買到一品的住戶開心

tinerc wrote:
是不是能當住宅使用,...(恕刪)

Dear T大;
我在新竹市都市計劃局找不到對於科專/科商的D1~Dx的地目使用規範,
是否可以提供所謂的100%可以做為住宅的相關圖檔或文件呢?
Thanks.

hayato567 wrote:
Dear T大; ...(恕刪)


我沒說"100%可以做為住宅",我只說不能當住宅使用的字眼已經拿掉
不過一品大觀開賣時,使用分區還沒修改,建商也是以住宅在賣(就是這樣,才會被告詐欺敗訴,被罰廣告不實)
當然交屋後權狀也沒有分別,現在能區分哪50%是住宅,哪50%是商業使用嗎?
當然之後的開賣,就有分成住宅與辦公室(我也很好奇,交屋後的權狀還會一樣嗎?)
H大,你還記的嗎?你曾經說新竹縣市對這類地目的處理不同時
我就回說,大致沒什麼分別,因為新竹市科商也是有50%的樓板面積須是商業使用
若對新竹市科商的使用分區有興趣,可以去查"變更新竹科技特定區細部計畫專案通盤檢討書"
北區國稅局局長李慶華表示,「紅單」就是預售屋接待中心使用的「購屋預約單」。

 李慶華表示,投資客取得「紅單」,只算是下訂金,並沒有簽約,資料也比較難查。因去年底報載某桃園建案2天就賣光了,國稅局依法要求代銷公司提供紅單購買名冊,果然逮到一位投資客,坦承已將手上紅單賣出,短短不到3個月賺了20萬元,今年5月必須申報繳稅。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40122000759&cid=1209

環球市也是短時間完銷,小心國稅局已盯上了
2天算什麼.這半小時就KO了

http://www.101jr.com/2013/05/16-18.html

聽說開賣不到半小時,就全數賣完,
其他想買的朋友就只能排二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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