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橋下連絡道,縣府預計明年1月底可以完工


mobile3803 wrote:
未來的二期咯線應就...(恕刪)


如果三期有竹縣市跟科管局一起協助跟二期同時動工的話,
我看二期還在挖地下道三期已經完工通車了.
一到三期明眼人都看的出來哪邊比較好作.
但就是有人想要慢慢從一期炒個過來.
你說這是誰的問題呢?
難就難在土地取得

其它的工程都還算是小問題

三期要作一小段高架接力行路,所以工程進度應沒那麼快

hayato567 wrote:
如果三期有竹縣市跟...(恕刪)
高鐵橋下連絡道延伸至竹科新闢工程(公道五路至中興路段)」用地取得第1次公聽會會議紀錄
會議紀錄

沒有人關心何時可完工。只看到大家要求補償費提高再提高。


本周六竹東有第二次公聽會

時間地點

這很正常,要是我們是住在附近即將被徵收的問的問題也會一樣!
不過文中題到竹中路無法直接進入該替代道路?這樣不就無法進入竹中火車站!這是我比較不懂的!有比較詳細的設計規畫資訊嗎?
2月開的會議,現在八月才公告,跟這道路一樣,很會拖

內容大都是跟錢及換土地有關

有一個提到還要負責新房子的裝潢費....

目前房市不好了,拖愈久,市價會愈來愈低...


竹中路無法進替代道路...
意思應是指替代道路地下道出口不是在竹中路,而是過了竹中路才浮出來
員山路應是卡在路口那透天社區,所以會在還沒到透天時就先潛下去了
竹中路跟員山路都無法直接進出,這樣的確不太方便,但對走替代道路的,反而會好走

支線,要開第2次了,起點在員山路205巷,其實跟第二期算平行且距離不遠,作這條幫助大嗎?

主旨:興辦本縣竹東鎮「公道五延伸新闢(向東)工研院中興院區支線」第二次公聽會。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十條第二項暨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 10 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事由:說明興辦本縣竹東鎮「公道五延伸新闢(向東)工研院中興院區支線」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時間:104年8月22日(星期六)上午10時00分。
三、地點:新竹縣竹東鎮竹中國小禮堂(竹東鎮竹中路104巷14號)。
四、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當天如遇颱風假,會議即取消,擇日另行召開)



novaymevol wrote:
高鐵橋下連絡道延伸...(恕刪)

mobile3803 wrote:
員山路應是卡在路口那透天社區,所以會在還沒到透天時就先潛下去了
竹中路跟員山路都無法直接進出,這樣的確不太方便,但對走替代道路的,反而會好走(恕刪)



竹中路無法連接這我覺得相信,
但員山路無法接上,應該不太可能,
而且我也從未看過房子在上面,底下有20米的隧道穿過去這樣的建設,是新發明嗎?
我想那個社區最終應該還是會被拆掉.
我也在期待高鐵橋下道路直通力行路的工程趕緊完工,因為8/17上午9點,新中正橋要通車了(竹中大橋),員山路與竹中路又要塞進一堆車子了。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mobile3803 wrote:
2月開的會議,現在...(恕刪)


這次我真的要打自己的臉了...

真的有公共建設在地上物下方通過的案例,
而且高鐵橋下道路二期可能是新竹縣首例.
這次將近有十幾戶的人家下方4公尺處都會有隧道道路通過,
也就是土地部分,通通補償市價的50%,
簡單來說如果房子的土地市價每坪是20萬,那政府就會給你10萬.
但土地跟地上物都還是屬於屋主的.
之後買賣也沒甚麼問題,土地不會少任何一坪,但權狀上會被註明地下有公共建設通過.
但最恐怖的是如果二期道路是以這樣的地下化工程完成的話,所需的總經費要多花4億,
沒錯,是4億,也就是當初評估的11億多報增了4成多.
這是新竹縣一年的營養午餐費.

只是這樣的房子打多少折,下一手願意接受呢?
原始屋主假如有50坪土地,那市價每坪20萬來說,就拿了500萬了.
但如果房屋可以賣1700萬了話,真的會以1700-500=1200萬出售嗎?
如果是1400~1500萬
有人覺得這樣的價格可以接受嗎?

提外話,有人說跨頭前溪橋很重要,受惠的人很多,但受害的人也不少.
比較爽的是至少從上星期五開始台鐵便道都封閉了,
今天早上我不用在停在員山路跟台鐵便道附近,可以很順利直接竹中火車站了.
很爽,很爽,很爽(因為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一)補償標準計算式

區分地上權補償費=協議設定地上權當年度公告土地現值

使用面積(地上權對應之平面範圍)
加成數(以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評定為準)
地上權補償率
土地持分
穿越地下深度補償率表


工程構造物之上緣距地表之深度 地上權補償率
0公尺以上未滿13公尺 50%
13公尺以上未滿16公尺 40%
16公尺以上未滿20公尺 30%
20公尺以上未滿24公尺 20%
24公尺以上 5%
註:
1. 工程構造物之上緣距地表之深度係以需用土地人依需用空間範圍及界線測繪之縱剖面圖上,於結構中心線處自地表起 算至工程構造物最上緣之深度為準。
2. 於同一筆土地內工程構造物之上緣距地表深度跨越不同補償級距時,應分別計算補償。
3. 於地面以明挖方式向下施工者,其地上權補償率依地下深度0公尺之標準計算。
4. 在同一橫剖面上工程構造物之上緣距地表深度分屬二種以上級距者,以補償率較高者計算補償。
這橋在下班時間根本省不到時間..
車子從公道五/員山路口堵到竹中車站 紅綠燈只分到1/3
綠燈時又要等對向車過完才能迴轉 公道五上卻沒幾台車..
實際測量大概比以前快一兩分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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