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0LA wrote:最近開始看房子,很多...(恕刪) 你應該去問那些買的人是否有簽一張切結書?內容就是昌益賣給你就是辦公室,是消費者同意建商幫忙作違建弄成隔間,所以未來政府要拆除的話,那是住戶要自行承擔.你想賭嗎?希望別到時候上街頭抗議.
違建的部份,應該是二工的部份,就是拿到使用執照後,再進行施工,這部份應該包括中庭與陽台外推,這無關地目至於辦公室的部份,若拿來當住宅,是違法使用昌益賣辦公室,就是DM與合約書會載明是賣辦公室,這樣就不會有廣告不實,甚至詐欺的問題若陽台外推的部分,可能要簽切結書,不過陽台也可以不外推違法使用的部份,地方政府可以斷水斷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