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農舍真豪宅 拆屋伺候
【經濟日報╱記者黃啟菱/台北報導】 2010.10.14 07:52 am
「假農舍、真豪宅」愈來愈常見,內政部營建署昨(13)日表示,近日將與農委會及其他機關研議管理制度,同時加強違規懲處、建退場機制,未來只有「真農夫」才能建農舍。
內政部會同農委會於2001年4月訂定發布「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並分農民申請資格管理、集村農舍輔導、土地使用管理與建築管理事項。從當時至今,政府核發的農舍使照約有14,987件,但農地經營並未有顯著成效,倒多了很多景觀豪宅。
監察院日前指出,有些農舍建造人根本沒在務農,甚至不知農地在何處,顯然只把農地當建地,利用免稅措施蓋豪宅,極少數人才是真正的農夫。
營建署官員指出,有些案子在申請農舍時資格都符合,後來卻違規,或是開小吃店、卡拉OK,也有些人根本不是農夫,卻住在農舍中,已背離農舍的目的。今後若有屢不改善者,將以罰則伺候,最嚴重者不排除祭出「拆屋」手段。
看起來就算已經交屋的可能並非既往不咎,已背離農舍的目的。今後若有屢不改善者,將以罰則伺候
jhwen12 wrote:
...今後若有屢不改善者,將以罰則伺候,最嚴重者不排除祭出「拆屋」手段。...(恕刪)
一看到這個內容就知道政府是"唬爛"的 ... 從過往經驗來看, 對這個政府的執行力沒信心
"屢不改善" --> 無法量化的"人治"說詞, 給公務機關相當大的迴旋空間,
"罰則伺候" --> 甚麼罰則完全沒提到, 根本是煙霧彈罷了
"最嚴重者" --> 又來一個說不清的, 甚麼叫嚴重? "最"嚴重如何定義?
"不排除" --> 多麼大的解釋空間, 不免讓人懷疑會給主事者走後門, 上下其手的空間
最後來看"違規使用"(非違建喔), 可以罰款, 斷水斷電, 倒沒聽說可以"拆"屋的

目前這個政府的話聽聽就好 (根本是政治語言, 內含跳票空間), 後續不是龜縮就是石沉大海
(ps. 所有工業"住宅", 明文規定不合法, 數十年過去了, 有哪個拆了? 那個不拆, 又憑甚麼說詞拆這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