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2013年後(有實價登錄,舊制)購買的房子賣出後,大家在計算財產交易差額時是用實質差額申報還是用政府評定價格x19%來申報?

謝謝
williamwang121 wrote:
請問2013年後(有...(恕刪)



105年1月1日前取得房屋且持有超過兩年,則用舊制

舊制以房屋評定現值課稅
新制(房地合一)以實價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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