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國民黨就是不懂得選舉以前在鄉下選舉可以靠買票現在不能明目張膽買票了又不懂得宣傳所以難怪在南部都選不贏我們民進黨民進黨應該在桃竹苗多開幾個客語地下電台三立民視也應該多開幾個客語政論節目保證橫掃全台灣我已經不知道跟黨中央建議過多少次了他們就是不重視我們客家人
htttt wrote:我怎麼感覺不到有做事...(恕刪) 有空發酸文不妨偶爾花個五分鐘去把縣府專刊看一下吧http://www.miaoli.gov.tw/cht/interactive_05.php?forewordTypeID=3721&departmentID=0
我覺得要看你反應什麼事情,像我住的社區出入口亂停車的事情,也反應過,圖文並茂寄過去,可是沒有理我耶...如果社區管委會有用,哪需要狀告縣政府跟公所阿,倒是公所動作比較快,在外面大馬路劃了紅線,紅線沒有人敢停,換停在轉彎進社區的大門口車道上,哇靠 一停好幾天,停整天的..這種才過份吧!!公共區域當私人停車位用,也不知道是哪個xxx的人~~
horada wrote:先前也有投訴縣長信箱...(恕刪) 到現在樓梯間的鞋櫃還在,出門都要跨過別人家的鞋子不知道要投訴到哪裡比較有用??你們管委會不出面解決,你還可以找上消防局,記得拍照存檔,在樓梯間亂堆東西,還可能觸犯公共危險罪...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多數各自獨立使用之建築物、公寓大廈,其共同設施之使用與管理具有整體不可分性之集居地區者,其管理及組織準用本條例之規定。」因此不論是新大樓或是舊公寓,都適用此一條例。而樓梯間屬於「共用部分」,依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是不能堆放雜物,可由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予以制止。如果制止無效,可報請主管機關處理,將可處台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得連續處罰直到改善為止。之前有人被罰過阿,四萬起跳~
deanreg wrote:是阿,我也真覺得如此...(恕刪) 他們有種田嗎?........如果有持續種下去就不會去做那些事情了..........政府賭爛不徵收,不準變更,讓某些人想炒地也沒辦法當然會去抗議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