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縣長信箱效率很不錯


daveking wrote:
欺農毀田,這要是在古...(恕刪)


真的該怪老劉,沒有考慮到目不識丁的人民,沒有好好的宣導,
牌子掛了一年都沒人知道"此地被徵收了"
是啊
國民黨就是不懂得選舉
以前在鄉下選舉可以靠買票
現在不能明目張膽買票了
又不懂得宣傳
所以難怪在南部都選不贏我們民進黨
民進黨應該在桃竹苗多開幾個客語地下電台
三立民視也應該多開幾個客語政論節目
保證橫掃全台灣
我已經不知道跟黨中央建議過多少次了
他們就是不重視我們客家人

竹南帥爸 wrote:
是啊國民黨就是不懂得...(恕刪)


這個倒是,以前選舉買票買的兇的很,而且選的人又多,同黨的也一堆出來選.
地下電台倒是南部才比較碰的到,苗栗我倒沒碰過.

很多政策都不懂的宣傳.
htttt wrote:
我怎麼感覺不到有做事...(恕刪)

有空發酸文
不妨偶爾花個五分鐘去把縣府專刊看一下吧

http://www.miaoli.gov.tw/cht/interactive_05.php?forewordTypeID=3721&departmentID=0
▂▃▅吾之雙足踏出戰火,吾之雙手緊握毀滅,吾名~羅喉~▅▃▂ 【【羅喉要去的地方~神魔難阻~】】
我覺得要看你反應什麼事情,像我住的社區出入口亂停車的事情,
也反應過,圖文並茂寄過去,可是沒有理我耶...
如果社區管委會有用,哪需要狀告縣政府跟公所阿,
倒是公所動作比較快,在外面大馬路劃了紅線,紅線沒有人敢停,
換停在轉彎進社區的大門口車道上,哇靠 一停好幾天,停整天的..這種才過份吧!!
公共區域當私人停車位用,也不知道是哪個xxx的人~~

horada wrote:
先前也有投訴縣長信箱...(恕刪)

到現在樓梯間的鞋櫃還在,出門都要跨過別人家的鞋子
不知道要投訴到哪裡比較有用??


你們管委會不出面解決,你還可以找上消防局,記得拍照存檔,在樓梯間亂堆東西,還可能觸犯公共危險罪...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多數各自獨立使用之建築物、公寓大廈,其共同設施之使用與管理具有整體不可分性之集居地區者,其管理及組織準用本條例之規定。」因此不論是新大樓或是舊公寓,都適用此一條例。而樓梯間屬於「共用部分」,依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是不能堆放雜物,可由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予以制止。如果制止無效,可報請主管機關處理,將可處台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得連續處罰直到改善為止。


之前有人被罰過阿,四萬起跳~


deanreg wrote:

是阿,我也真覺得如此...(恕刪)


他們有種田嗎?........

如果有持續種下去就不會去做那些事情了..........

政府賭爛不徵收,不準變更,讓某些人想炒地也沒辦法

當然會去抗議囉............

deanreg wrote:

真的該怪老劉,沒有考...(恕刪)


哈哈 有梗..

這好笑.......................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