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購買的預售屋成了東站雙城的接待中心

小弟幫忙備份一下,拉個椅子準備看戲囉,

題外話,本人看完這篇,不管最後雙方處理得如何,

如果我要買房子,應該是不會考慮這個建商的了,

畢竟跟自詡老鷹的建商買房子,我會怕怕.

華信林 wrote:
東站雙城提出聲明:

言論自由並不代表可以任意發表不實言論,一些未經查證即肆意以個人觀點大肆談論,必須負法律責任,本公司為維護商譽,絕對追究到底。

本公司就版主所提之問題做答覆:
目前只是一個售案,現接階段只能說是一個進行中的建築工地,根本稱不上是房屋,依據地政法規不動採登記制,縱使是成屋,產權尚未移轉前仍屬於前屋主的,預售屋的買賣市是屬於債權關係不是物權關係,建設公司使用該建築物做任何用途於情、於理、於法皆屬正當,一個興建中的工地都受客戶的約束,請問這工程能進行得下去嗎?

本公司所使用的該建物,只是一個四面水泥牆裡面未安裝任何設備及粉刷的物體,即使是使用也無破壞污損之說。貴客戶你未經詳實瞭解即以個人心情發表言論,導致其他不明究理的網友胡亂發言,本公司會追究。

在此敬告,以下兩位:

1.黎明曙光:
請你不要在此扇風點火,想利用輿論壓力來對我們有所求,所有的受損戶我們都盡全力修繕。我不敢講人人滿意,但是大家都可以感受到我們的誠意。唯有你是司馬昭之心,你總是想用群眾力量來對付我們,打著受損戶的弱勢名義來要求高額賠償,操弄媒體逼業者就範,當今社會如此情形太多,對此情形我們是司空見慣,你有何舉動,我們清楚,在此告誡,適可而止,不要踩到地雷線。終日打鷹,小心被鷹啄傷了眼。

2.ckwhitetw:
整個事情你瞭解嗎?於情、於理、於法那一點我們違反了?整個過程我們傷害了誰,購買者不能接受是他的心境問題,而且他所說的疑點有些是未查證的,你既跟著撻伐,你如何證明實本公司如你所說的惡質、惡劣。本公司已將此不實言論交給電信警察追察。三日內不道歉,司法處理。
小S代言胖達麵包,因言論不當,造成身敗名裂,也使胖達一蹶不振。ckwhitetw的不實指責,造成本公司商譽受損,如此重大傷害,本公司是否該對你提出求償。

各位網友:網路上的討論一定要有憑有據,在網路上胡亂講話被告賠償的不勝枚舉。奉勸各位發表言論要謹慎。

理德建設業務部經理葉日全

企業難為,是非不明,理德建設退出此論談區。




華信林 wrote:
敝公司非常感謝樓上k...(恕刪)



我想,一個規模如此大的建案,建商應當是有心要把品質做好,

大公司不可能拿自己的形象開玩笑。

當然,如此大的建案規模,要做到完全零缺點幾乎是不可能,

只是,在問題出現後要去解決必定也會讓建商耗掉不少精神與金錢。

要怎麼妥善解決,其實很需要思考~~



我相信這些事情會逐步獲得解決的。


現在的社會,銷售業最難做的部分其實就是客戶滿意,

可是,只要抱持謙卑的態度,相信多數客戶還是會給予肯定的評價。



站在人性本善的立場,我相信有意見的消費者,也絕不是需索無度,

只要客戶的問題獲得解決,相信一切都會好轉。

畢竟,我們都期待,這個地區的良好發展!



p.s:“言過其實”這個詞我沒有用到耶,幫我自己澄清一下啦~~
華信林 wrote:
東站雙城提出聲明:言...(恕刪)


小弟是不懂法律.....
但是認真看完之後覺得問題就出在建商似乎缺少了同理心

該版事件造成買方不滿是事實
新建案造成鄰損也是事實

在法律上或許建商站得住腳,但請您用一般小老百姓的立場來看這件事,我想爭議或許就不會那麼大了!
現在高房價時代來臨,買房對我們這種小老百姓的確是非常艱難,一生辛苦存了大半筆積蓄或許就買那麼一間房子。您說房子對我們這種小老百姓重不重要?

針對該事件個人覺得版主要的是一個告知與尊重,即使建商在法律上有權可使用,也應當向買方先行告知使用情況並承諾交屋前的屋況無虞讓買方安心。即使事後再花個小錢送個設備給買方,也不為過!禮多人不怪...

針對鄰損部分,我覺得該住戶要的只是最基本的"恢復原屋況"並且在安全上無顧慮。
家裡地基下陷,即使知道結構上沒問題,但人住在裡面是會恐慌的,如果來個地震或水災能睡得安穩嗎?

如這兩事件...受方換成是您,建商的處理方法您是否也可以接受?

如這兩事件處理的得宜,對您來說只是少賺一些錢,但卻可獲得更好的商譽。
苗北近期的發展是大家所樂見的,未來苗北將大樓林立,建商勢必會陸續推案。
因建商無數,所以建商的商譽也成為客戶優先考量之一。
有良好的商譽,建商方能永續經營,有良好的售後服務,住戶才能住的安心,即使給建商多賺些錢,小老百姓都甘之如飴!

企業難為,是非不明,理德建設退出此論談區。


葉日全, 你說的話又是有違事實, 茲列舉如下--
1. 一個建案從開挖地下室至完工交屋,即使是再小心也難免會損及鄰居: 這種衍生論, 我只能認同在噪音及環境方面, 但造成鄰損案, 便非每個建案都會如此!

2. 賠償協商無不盡心盡力,絕大多數的受損戶都肯定我們--目前我們協商都還沒談到賠償, 況且協調窗口也非你本人, 你如何知道協調進度? 本社區絕大多數受損戶都肯定你們, 這有違事實, 言下之意你是以我們是否在貴建案舉白布條為受損戶滿意度的標準, 那大家就拭目以待囉!

3. 不滿意就是不滿意,因為另有所求--請你列舉我們現在有提什麼不合理的要求, 這種汙名化行為其實是你傷害自家的商譽!

4.在修繕的過程每個住戶都會有自己意見。修好有話說,修不好更有話說--可惜你們連我們想要了解施工過程的權利也剝奪, 也不聽住戶的建議, "修好本來就是肇事建商的本分, 修不好還想霸道地堵住受損戶的嘴", 實在不懂你"修好"的定義? 受損戶卑微的要求是"修好", 而非你們所認知的"修完", 完工不代表修好喔!

5. 公司一直以「無愧我心」的理念來經營,因此公司叫「理德建設」--人不一定如同其名, 若有人的名字為"陳美女", 她不一定是美女喔?!再者, 企業評價並非自己論斷, 客戶的經驗與評價才是企業價值的來源, 讓你再看看 貴公司先前建案"水立方"的住戶評價吧! Please link below and read #35, #37 commentary: 有人看過或買過新竹市的「水立方」嗎?


不理性的口水戰,無須理會,有人對號入座,既然沒有的事何必急著解釋。
事實勝於雄辯, 但真理也能越辯越明, 理論與事實無法服人, 便扣個帽子"口水戰", 我想網路看倌自會評斷, 而且我有的是時間在這兒陪你玩, 請繼續!

企業難為,是非不明,理德建設退出此論談區。


本人也非常認同zzz976248的論述, "易地而處"這門課, 真心期望葉日全先生能深刻鑽研體悟, 這對縮小我們之間的觀念歧見會有很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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