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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45064767
jutfq wrote:
我寫給苗栗縣政府,他說他們不強制介入,意思就是不強制拆,但到時不接管就是罰款......
看了一下開板文章的時間,該不會拖了2~3年還卡在鄰居喔

最近家裡(新北市)也遇到要做污水下水道了,開始接觸相關訊息
而開板描述的情況,又不是你們不配合淨空、也不同意施作
要罰款也是罰不願意配合的鄰居吧
jutfq wrote:
縣政府回覆說 關於土地問題,希望能自己協商,但因為下水道工程是BOT,設計規劃是國洋的事,他整篇回覆重點說到鼓勵自拆,鼓勵自拆,鼓勵自拆,但妳不做到時就是會罰款,妳不覺得這是......
地方政府鼓勵自拆可以理解,因為強拆的話拆除大隊要耗時耗力
萬一不小心傷到建築又怕有爭議,所以原則上還是希望住戶自行拆除
至於土地界線的協商,原則上如果有辦法淨空1.5M,雙方不計較有人多退縮、有人少退縮
且承包單位也確認可以順利施做的話,是還比較好處理
如果像開板這樣跟鄰居溝通有意見的話,那就照規定由地界線各縮75CM吧
話說回來,開板後來有像前面網友建議的去跟地政單位申請土地鑑界複丈嗎?
有的話就沒什麼好說了,直接以地界線來劃分責任歸屬
補上我這邊的通知單來參考(圖片可點擊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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