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大埔的事情應該有很多人有很多話要說吧~~~~

我沒有扣你帽子阿,你之前說過別人都根據錯誤資訊包裝阿,這可不是我講的,這頂帽子是你自己戴上的喔,
Erichuangtw1980 wrote:
不必扣帽子,當大埔有98%的農民想接受區段徵收,是誰希望整個都市計劃取消呢?那樣叫做尊重農民?(恕刪)


98%農民?你要帶幾頂帽子?你還是沒搞清楚阿,問題並不在誰多誰少阿,是該有的基本權要給人家阿,不然以後如果發生糧食危機,政府決定全台灣10%的人要捐出自己的生命來解決危機,你剛好是其中10%,請問你一定要捐出自己的生命嗎?當然不用嘛,因為憲法有保障你的生命權阿,期望你能理解,如果你有法學素養的話。

ps最喜歡扣帽子的是你,多少人有多少不同想法有多少不同理念,全被你講成同一種人

這次台南的東移我看要成的機會已經越來越少,這個社會有太多不同的聲音,如果依照現在的情形只會維持在無止境的溝通協調裡面了,我是很希望能讓東移完成,雖然我不是台南人,但是一個地下化工程確實能帶給民眾便利。

其實就事論事這兩個徵收都能帶給當地人好處是事實,針對這部份討論的結果也不過是口水戰,如果真的要討論因該是針對釘子戶討論,到底要不要溝通協調不成後強制執行,還是陷入無限溝通協調裡面,在一個合理的補償下,又是當地居民所認同的情形下,土地正義與居住正義是不是真的得無限上崗到不可侵犯的地步呢?

Erichuangtw1980 wrote:
不必扣帽子,我也希望變成田僑仔阿,將自己的資產作最佳化規劃和投資,使自己的財務狀況穩定無慮,本來就是天經地義,怎麼被你當成的負面印象?(恕刪)


不要再扣我帽子阿阿阿!!!!你從哪看出我對田僑仔有負面印象???我只是點出你從一種框架換到另一個框架而已阿!!!


Erichuangtw1980 wrote:
其實無意筆戰,我上面說的話是很多網友的共同看法,在不同的網頁也有相同的聲音。

想擺脫某些政黨的外圍組織的印象,就看他們能不能以行動證明,

不過如果他們的大動作就局限在某些縣市,很難解釋吧?...(恕刪)


你是不是以為他們人很多阿?就跟你講訴求修法修法修法!818就是一場全台灣的串連阿,侷限在哪???跟你實在解釋不完。
解決糧食危機的唯一方法,就說研究如何讓農民能在種田之於增加他們的收入,如果他的能在種田中賺到錢,這樣就不會有人願意被徵收了,願意耕種的人就會比現在多的多。

其實我很好奇農陣對於糧食危機的資料是從什麼地方獲得的,電視上常常有產量過盛的新聞,我記得當時農陣在提出糧食危機的時候用的是小麥來計算,而有人反正不能用小麥公式來計算稻米?
不要一直修改嘛,很難回耶
Erichuangtw1980 wrote:
不過如果他們的大動作就局限在某些縣市,很難解釋吧?(恕刪)


你是不是以為他們人很多阿?就跟你說他們訴求的是修法修法修法,到底在侷限什麼?818那天更是全台串連,到底在侷限什麼?你講話不講清楚小心又給自己戴頂帽子。

Erichuangtw1980 wrote:
至於你說的

我覺得沒錯,可是好像看到只把自救會的人需要人權和你說的保障,其他900多戶的”權“沒被保障。

不然,當大埔有98%的農民想接受區段徵收,怎麼為了2%希望整個大埔計劃取消呢?

還好有個劃地還農地方法,2%和98%分開處理,不然,不是變成多數服從少數。...(恕刪)


當你的權利是踐踏再別人的權利上,你覺得誰要優先保障?

seiues wrote:
98%農民?你要帶幾頂帽子?你還是沒搞清楚阿,問題並不在誰多誰少阿,是該有的基本權要給人家阿,不然以後如果發生糧食危機,政府決定全台灣10%的人要捐出自己的生命來解決危機,你剛好是其中10%,請問你一定要捐出自己的生命嗎?當然不用嘛,因為憲法有保障你的生命權阿,期望你能理解,如果你有法學素養的話。...(恕刪)


沒有基本人權給他們嗎?他們放棄抵價地時是被煽動,還是自願?大埔是要不同意戶捐出土地送人嗎沒有補償辦法給他們嗎?

你這個10%捐出生命的比喻和區段徵收可以兜的起來?

拿一個比較合邏輯的類比好嗎?不然我實在回答不下去?

你繼續吧..我失陪.

不過如果發生糧食危機,都沒有糧食了,社會上人人自危,不要說你提到的憲法保障,連社會秩序早就崩解了,還能提到憲法保障?

到時候靠到是每個人心中的”善“和”惡“,我相信有的人寧可餓死也不為惡,有的人連人肉都吃。



seiues wrote:
不要一直修改嘛,很難...(恕刪)


你繼續吧, 我失陪。
kevintt wrote:
當你的權利是踐踏再別人的權利上,你覺得誰要優先保障?..(恕刪)


劃地還農2% 和 接受區段徵收98% 分開處理叫踐踏 2% 的權利?

98% 必須服從 2% 放棄區段徵收叫做 人權?

那你提出一個兼顧 2% 和 98% 的權益方案來瞧瞧,看看網友們的意見如何?

我累了, 失陪。

Erichuangtw1980 wrote:
沒有基本人權給他們嗎?他們放棄抵價地時是被煽動,還是自願?大埔是要不同意戶捐出土地送人嗎沒有補償辦法給他們嗎?
...(恕刪)

Erichuangtw1980 wrote:
2% 和 98% 分開處理叫踐踏 2% 的權利?

98% 必須服從 2% 叫做 人權?

那你提出一個兼顧 2% 和 98% 的權益方案來瞧瞧,看看網友們的意見如何?


又來了又來了,你腦子都裝錢是不是?你看張藥師人都死了,他們都沒去領半毛錢勒,說得通嗎?當你的財產必須為了國家的發展、公共的利益而徵收,並得到合理的補償,或許這些都合情合理,也能被一般人接受,但如果制度本身就不夠嚴謹,甚至連是不是具有公益性、必要性都無法落實審查,人民不該反抗嗎?你能告訴我為什麼不用聽證會要用公聽會嗎?不要跟我說實務上是這樣做,另外,你一直說那98%如何如何,他們的居住權就沒有被侵犯嗎?他們都是一樣是被徵收阿,通過那不完整的土徵條例被徵收的阿,通通一樣遭受侵犯阿,只是有些人選擇沉默或接受,甚至可能出來打擊異己,有些人則選擇捍衛自己的家,你到底懂不懂什麼叫基本權?還誰服從誰?通通服從法律拉,分的開嗎?2%可以處理成不是徵收嗎?

Erichuangtw1980 wrote:
你這個10%捐出生命的比喻和區段徵收可以兜的起來?
...(恕刪)


政府用有瑕疵的法律直接接收你的生命,在補償你一付上等棺材,但是政府連是不是真的存在糧食危機都不能確定,因為訴訟還在進行中。這樣可以嗎?


Erichuangtw1980 wrote:
拿一個比較合邏輯的類比好嗎?不然我實在回答不下去?


我才要拜託你,你邏輯之怪的,又喜歡包山包海,還喜歡逼我戴帽子,其實你也不用回我了,因為我實在懶的跟你解釋了。

Erichuangtw1980 wrote:
你繼續吧..我失陪.

不過如果發生糧食危機,都沒有糧食了,社會上人人自危,不要說你提到的憲法保障,連社會秩序早就崩解了,還能提到憲法保障?

到時候靠到是每個人心中的”善“和”惡“,我相信有的人寧可餓死也不為惡,有的人連人肉都吃。

你看看你,邏輯之怪的,不是才講完失陪而已嗎,不過??我沒有要跟你討論到這麼後面喔。
Erichuangtw1980 wrote:
劃地還農2% 和 接受區段徵收98% 分開處理叫踐踏 2% 的權利?

98% 必須服從 2% 放棄區段徵收叫做 人權?...(恕刪)


又變劃地還農2%??你到底要跟我討論啥???農戶還是大埔4戶?你是不是以為大埔4戶全都是在種田的阿?
太誇張了吧,劃地還農不是早就解決了嗎?我還這麼認真回你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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