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地還農不是早就解決了嗎?我還這麼認真回你耶。
你也認為劃地還農解決了農地大部分爭議,有共識。那麼4戶,具體的解決方案如何處理比較好呢?
2012內政部營建署說明大埔四戶:
在都市計畫變更期間,彭秀春女士陳情保留公義路與仁愛路口建物(張藥房)的意見,因位於道路截角,如果不採標準截角開闢,會有影響交通安全的疑慮,而且其他陳情人也質疑公平性的問題,所以未能採納。為彌補彭女士的損失,苗栗縣政府允諾將以成本價格讓售一塊最小建築面積的土地給彭女士重建房屋。
朱樹先生陳情保留位於計畫道路上的部分建築物,考慮仁愛路計畫寬度均為12公尺寬,以及該路段其餘建物多已配合拓寬將建物門面拆除重建完成,而未予採納。
黃福記先生陳情將他的農地保留於房屋後方,不要與其他農民的農地集中劃設的意見,因為與建物原地保留、農地集中規劃讓售的協議不符,而無法採納。
柯成福先生要求保留其所有建築物的意見,因僅擁有建物一半產權,另一屋主不同意保留且已領取補償費,所以無法原位置保留。但如果柯成福先生可以協調取得另一屋主之同意,苗栗縣政府將會專案簽報協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