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大家,我在大埔“天程匯鑽”租房子,我有養兩隻狗(這裡打著養寵物專區廣告),當初合約只寫到寵物不得擾鄰,屢勸三次未改善需搬離,但今天收到這公告,一直以來規定都由大樓老闆訂,沒管委會他說的算,罰款也入他口袋, 我是跟買這套房的屋主租的,這種情況我可以請房東退押金讓我們搬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