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先生 讓你的市民有走路的空間吧

呼應另一篇文章 請市長拆騎樓違建

我想不只是騎樓違建吧 還有不平整的騎樓 高高低低的 推個輪椅都有困難

還有將車子停在騎樓的人以及在騎樓做生意的

行人的權利在哪裡

在人行道上 也一樣有這個問題 被占用作私人空間或堆積物品

市長先生 還給行人走路的空間吧

taichungtw wrote:
呼應另一篇文章 請市...(恕刪)

強烈建議你打1999比較快
不然台中市面積太大
公務員跟警察可是很忙的!


01變成台中市政甘苦留言板??
偶可不可以要求市長比照柯P
人家再來要清查地下管路呀!!
台中市的地下有沒有恐怖的管路啊??
歡喜做、甘願受,各人造業各人擔~~!!
對行人友善的地方才稱得上是偉大的城市,
當居民樂於走路,自在的到處走,這才配為國際化城市
市長 加油 大多數人引頸期盼您的作為

taichungtw wrote:
呼應另一篇文章 請市...(恕刪)

其實本來就不該有騎樓,自已買的地還不能任意使用
政府該自已興建人行道給行人走

Eddychiu wrote:
其實本來就不該有騎樓...(恕刪)


我覺得有頂不錯啊...台灣夏天太陽毒又有梅雨季,一路都有得遮也不賴。
taichungtw wrote:
呼應另一篇文章 請市...(恕刪)


看來您對老胡辦不到的事,對新市長有特別深的⋯⋯期許。


Eddychiu wrote:
其實本來就不該有騎樓...(恕刪)

+1
其實新法規 非商業區及必要道路 已經不需要留騎樓
這是縣市合併+921後實行的 可以問你的建築師
我10年前的建築執照就已經不用留了
所以騎樓將會走入歷史 不再有這名詞

okbt wrote:
+1其實新法規 非商...(恕刪)

good
騎樓這種使用定位不清的東西本來就不好管

難怪我看現在很多較新的房子都沒有騎樓了

Eddychiu wrote:
其實本來就不該有騎樓...(恕刪)


有同感

房子有夠貴的

買了騎樓還要給別人走

運氣差一點還會被人停車

找不到停車的人在那
vivic224 wrote:
有同感房子有夠貴的買...(恕刪)

給人停就算了,停了還從車上扔出一堆垃圾
不然就是溜狗的留下大、小便,機車一停就停好幾天,地板都是輪胎痕
這都是騎樓屋主自已要清的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