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應另一篇文章 請市長拆騎樓違建我想不只是騎樓違建吧 還有不平整的騎樓 高高低低的 推個輪椅都有困難還有將車子停在騎樓的人以及在騎樓做生意的行人的權利在哪裡在人行道上 也一樣有這個問題 被占用作私人空間或堆積物品市長先生 還給行人走路的空間吧
taichungtw wrote:呼應另一篇文章 請市...(恕刪) 強烈建議你打1999比較快不然台中市面積太大公務員跟警察可是很忙的!01變成台中市政甘苦留言板??偶可不可以要求市長比照柯P人家再來要清查地下管路呀!!台中市的地下有沒有恐怖的管路啊??
Eddychiu wrote:其實本來就不該有騎樓...(恕刪) +1其實新法規 非商業區及必要道路 已經不需要留騎樓這是縣市合併+921後實行的 可以問你的建築師我10年前的建築執照就已經不用留了所以騎樓將會走入歷史 不再有這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