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網站上的各位大大,為何現在的建商會黃蓋白,白蓋黃,白蓋灰,而且交屋的時間也差不多

最近我觀察到一間建商在北屯與大里跟烏日,蓋的預售案與當初廣告的圖片顏色不同,北屯那案已經上新聞而且有很多人提告了,為何現在的建商會黃變白,白變黃,白變灰,廣告完全無法管沒有效力可以亂蓋嗎?消費者真的就只能告告告,政府跟本無法可管嗎?
建商保有變更設計,顏色,或改用同類型產品的權力。
或有3-4種產品可選。
消費者還是弱小的。
但合約要買方同意,且消保法與預售屋應記載事項也是對消費者有利,但應該要去法院訴訟,才能確保權益,要很多戶很多案告建商,賠到怕建商才會怕
這個問題很簡單,
外牆顏色是您唯一的購買因素的話,
如果合約上有註明建商有變更外牆顏色的權利,
不同意合約就不要簽合約就好了呀。

或事後覺得顏色難以接受, 就解約不要買就好了呀。
網路上可查到類似的案例. 法院案例. 公平會回函. 律師...
多數見解為:"外觀顏色非唯一購物因素, 僅為瑕疵尚難謂違法..."


真無言0728 wrote:
但合約要買方同意,且...要很多戶很多案告建商,賠到怕建商才會怕(恕刪)
廣告寫的清楚是外觀白色白派當然是合約啊!哈!購買因素每個人不同,但亂搞的建商一定會被市場的大大質疑的
好像法院的判例只有色差,但上面廣告敢寫這樣明確什麼顏色什麼主題的,而且合約也沒有排除廣告是合約的一部份,沒有過喔!真是太有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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