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下訂了一個五期的預售屋建案(應該很好猜XDDDD),我們付完訂金10萬後,拿到了契約書,不過契約書儘是"樣本",也就是還沒將議價後的"房屋總價"、"主建物面積"..等資訊填上去。

我們和銷售人員協議,大約7天左右去簽約,也就是下週。簽約前幾天因有事至銷售中心,當時銷售人員在聊天中時透露,簽約那天時拿到的合約,會有一些附加條款是這本契約裡沒有的,還有包含平面圖等也都會做進契約裡。另外因在看契約樣本時我已經有一些疑問,所以當下跟銷售人員反應簽約時我會提出協調,希望合約內容有酌修的空間 (譬如新內政部新修法中有關"爐渣屋"條款、提高尾款金額 (目前是10萬),銷售人員回應"合約通常不會再改"了。

我的疑問如下:

1. 簽完約後消費者究竟還有沒有保障退約的權利? 畢竟當天才把圖面等其它資訊放進去耶,我們又那麼菜,萬一當下反應不及或沒思考到什麼細節,希望還有轉圜的時間。 (樣本契約上寫"

2. 合約通常真的不會再改了嗎?

3. 希望尾款再提高會很奧嗎? (銷售人員說尾款10萬是公訂行情價,而且目前買房的客戶都沒有要求這點..她覺這部分可能不太有空間)
預售屋契約"簽完約"後有審閱期嗎?
內政部的標準契約版本上有說 「買方並有權於自備款部分保留房地總價百分之五作為交屋保留款」,詳細合約你也可以核對一下內政部的版本,看他是不是有不合理的地方

https://tw.mobi.yahoo.com/house/%E3%80%90%E9%A0%90%E5%94%AE%E5%B1%8B%E8%B6%85ez%E3%80%91%E9%A0%90%E5%94%AE%E7%B0%BD%E7%B4%84%E8%A6%81%E5%B0%8F%E5%BF%83-%E5%96%84%E7%94%A85%E5%A4%A9%E5%AF%A9%E9%96%B1%E6%9C%9F-024619275.html
先去找內政部不動產契約公版看看
1.你現在是預訂狀態並不算簽約(合約審閱期),若不同意可以無息退還訂金
2.合約可以在正式簽約時修改,但一但簽訂就不能更改(除非雙方都合意同意更改)
3.尾款是可以5趴當交屋款的,但通常是照建商的意思
所謂的行情是看你的地點屋形會有不同
是簽約前有審閱期

簽約後合約就生效了...你可以無限期審閱了
Yi-Ying 68 wrote:
最近下訂了一個五期的...(恕刪)


現在很多預售屋交屋保留款大部份都只有5-10萬
反而我看到5萬的較多
問到的合約內容只能全接受或不接受退掉
現在都超硬,連但書都很難
甚至停車場的高度也不會註明上去
所以就賭或不賭
不賭就看先建後售的新成屋比較保險
第一,在看房子當下,樓主可以要求合約書範本做審閱,不管是你要帶走或是在那裡研讀都可以。
帶走的話,後續就需要再送回!保障退約,那還幹嘛簽約?

第二,開宗明義一定會有一個閱審期五日,好好把握。(最後一道後悔的門)

建設公司契約是一對多,無法為樓主做條件的更改,除了額外送你什麼設備之外,其他的無法變動。

有許多的事項其實事先都網路上有相關的文可以參考,這應該是網路可以提供的另一方面的好處。

至於訂金十萬,大多數的建案皆是如此,樓主不信可以大到七期豪宅建案,小至海線華廈建案,

北至台北南到高雄,這一些個案都可以驗証,可不可以修改?看代銷看建設公司,因為你少付的部

份後續還是要補到其他地方去還,這個也同時也可以過濾真的有心想要買房子。

房子不是中古車,還可以全額貸或超貸退現金,

您若是做生意的老闆,有人付訂一到五萬元向您購買產品,掌握了一個上千萬元產品的權利,樓主會不會覺得

比金光黨還金光黨?

目前只有一種可以合法的以極低的成本換取宇宙大的獲利機會(是機會哦),那叫做樂透!



IMAXI wrote:
先去找內政部不動產...(恕刪)


感謝,懂了

意思是,簽約當天如果針對條款有疑義,蹉商不合就不要簽,簽了之後就是依約執行了~

第一,在看房子當下,樓主可以要求合約書範本做審閱,不管是你要帶走或是在那裡研讀都可以。
帶走的話,後續就需要再送回!保障退約,那還幹嘛簽約?

=> 這部分是我表達有誤,其實主要是想問,"簽完約"後有沒審閱期? 因為許多資訊(如圖面)是簽約當天才拿到的,當下也許無法考慮如
此仔細。
不過總覽回覆大家後,實務上是採有當場疑問或無法搓商就不要簽,因為簽完約就定局了。


第二,(前面恕刪) 至於訂金十萬,大多數的建案皆是如此,樓主不信可以大到七期豪宅建案,小至海線華廈建案,
北至台北南到高雄,這一些個案都可以驗証,可不可以修改?看代銷看建設公司,因為你少付的部
份後續還是要補到其他地方去還,這個也同時也可以過濾真的有心想要買房子。
房子不是中古車,還可以全額貸或超貸退現金,
您若是做生意的老闆,有人付訂一到五萬元向您購買產品,掌握了一個上千萬元產品的權利,樓主會不會覺得
比金光黨還金光黨?

=> 不是"訂金十萬"太多,我們訂金已全數給了,無異議喔。我指的是"尾款",指建商交屋後,會跟住屋收取最後的尾款。尾款金額愈小,對買屋者保障愈小,所以想知道實務上,有沒有網友們跟建商討論過提高尾款的?
補充一下: 內政部的合約中,尾款是"總價5%",依我們總價的5%約60萬,但銷售小姐說沒有人真的保留到5%,尾款希望是10萬就好)

以上想再請教大家現身說法.....謝謝!


lan0410 wrote:
第一,在看房子當下...(恕刪)
簡單回答一下:
1.簽約前訂金都可以退,簽約後想退就算違約。審閱期是在簽約前才有效,算是給雙方的保障!
2.合約能不能修改呢!?基本上,建商都不會讓人修改,因為裡面的條文連業務都說是有利建商的。
3.尾款規定是5%,但其實現在大家都用1%。建商的說法是說,要改可以,前面的頭期款比例就拉高。

總結一下,預售屋的價格如果價位合理,自己又喜歡,簽約前把金額和合約看清楚,簽約當天就閉著眼睛簽吧!
MAXDVD wrote:
簡單回答一下:1.簽...(恕刪)


說到有利建商就想到上次去看鴻X的建案今年已動土,結果合約上寫完工日預計112年再加上一年的延展,所以它在113年前蓋完都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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