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見不平,氣壞閒人---違停取締

不停紅線不就不會被開單...
停了紅線有了方便就要有心理準備被開單
方便, 是要等價交換滴 ~

swtsung wrote:
早上到都會公園跑步,...(恕刪)


公平正義,

就是,

要學日本法律明定,

先要有停車位證明,

才能買車。

就不會出現你講得落落長的狀況了。

swtsung wrote:
不好意思,我沒被開...(恕刪)


路霸真的也該要被強力檢舉,希望那天台灣能跟上日本的1/2
台灣違規被罰率太低,導致違規成習慣,
久而久之覺得違規是對的,萬一被罰還振振有詞。

樓主也不想想違規一個月可能只被開一張,
還比租車位便宜,根本賺到了。
國小而不處卑,力少而不畏強,無禮而侮大鄰,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

swtsung wrote:
早上到都會公園跑步,看到都會路兩邊紅線違停車子多被開單,少說二十幾部; 老實說真為這些車主叫屈
1. 開單在半夜 2. 紅線路口都是小到不能再小的巷子(基本上不會有車走),這些人已經住到市區邊,大多車子也有點年分,這紅單該會是個負擔。
伸我不是說可以違規,但可層想過這些打拼到半夜回來的人,車子可停哪? 如果公園不蓋公廁,不准隨地小便,合理嗎? 新政府一直強調公平正義,市井小民的公平正義在哪呢? 一大堆 設路霸、佔騎樓 都沒見取締,這樣合理嗎?
台中市政府是不是該醒了,先去管管那些 霸 ,也較那些偷懶的員警不要晚上較涼才出來,半夜取締對交通幫助不大。

警察還是有在做事的!

swtsung wrote:
早上到都會公園跑步,...(恕刪)


也是,其實半夜快車道也沒車

何不把車停在快車道分隔島旁?

隔天上班取車開了就走。

swtsung wrote:
早上到都會公園跑步...(恕刪)

樓主想表達的應該是政府缺乏整體的規劃, 許多更需要整頓的地方警察卻置之不理.
大多數的人不是騎車就是開車, 都會區的機車到處亂停, 不是每台機車都停在機車格裏頭, 市區的汽車到處都是並排停車. 這些都是政府應該規劃,輔以取締整頓才是治本.
我也有買轎車 還是買10年以上中古車 但我也去租車位 每次要開車 就要先騎機車去停車場
樓主如此有憐憫之心,何不買塊地整好地開放免費給人停車,

這樣不僅可以解決附近居民停車的困擾又可以看清人性的自私面。
我之前住蘆洲也是,由於附近都是缺乏規劃的傳統公寓,停車位根本一位難求

上網徵求車位也僧多粥少,最後也是租比較遠,跟前面幾樓大大一樣騎車換汽車

後來買了有停車位的房子就是因為了解沒車位的苦

強烈建議政府立法規定無車位證明不得購車,不然市區違停跟路霸真的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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