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奈奈 wrote:
這不是關說..什麼才...(恕刪)
為了確定台中金磚區的再興盛
為了避開[金磚樓最愚蠢腦袋]的頭銜。
經過反覆私訊,個人有以下預估:
申誡+停權三年(最重)
不準的話,樓友請向樓主認領,15顆方糖飲料1杯。
小弟並承認擁有上述頭銜。
換言之,清奈倖免。
並預祝台中區,繁榮;
金磚區,更繁榮。
hlz wrote:
昨天開車經過文心路靠...真的有發展 小弟要開始準備好COCO鎖定目標了
(恕刪)
sheng5310 wrote:
h大比較大方 偶比較小器 會先設法取得再分享 即使憋氣有礙健康 小不忍則亂大謀!



TONY-17 wrote:
好吃懶做的小弟,在另一樓因為貪吃誤事,不慎掛掉幾位皇上

TONY-17 wrote:
可能有同好並不認同,不過個人以為
[使用分身,並非罪惡]
[每個消費決定,自有其道理]
[每個投資,都值得檢討]
[網路角色自殺,一如睡前丟掉報紙]

TONY-17 wrote:
我想不會只是100杯清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