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元二土地 近七期 單價接近100萬

leete0208 wrote:
興富發公司取得土地說...(恕刪)


不是疑似啦 那邊根本就是 中華電信訓練中心+中部大本營..以前考無線電也要去那邊考..
另外一個大本營是中華電信 逢甲路的西屯分所..
還有 NCC台中電信警察也在那邊..

原本170% 在怎樣轉 200多就差不多了..
(目前住的地方就是原來210% 容移後270% 留下一堆空地+只有B1 蓋了14樓喔)
要蓋2X樓簡單阿..蓋更少就好了XD..花園留超大就可以
kaworu.liu wrote:
不是疑似啦 那邊根本...(恕刪)


原本170% 在怎樣轉 200多就差不多了..
(目前住的地方就是原來210% 容移後270% 留下一堆空地+只有B1 蓋了14樓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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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大大的例子

270/(14+1)F=18 所以理解上建築基地採用的建蔽率只有18%? 這樣子算對嗎?

理解上住一不是只容許獨棟或雙拼嗎

finder168 wrote:
原本170% 在怎樣...(恕刪)


單元土地跟傳統住一土地不一樣,區分圍住一之A,B,C.要細看每個不同單元狀況

原則上單元2,3只要土地面積夠大臨路夠寬就可蓋大樓.遠雄那塊就是例子,只是成本高,賣的單價自然也不便宜

房仲小蔡 wrote:
單元土地跟傳統住一土...(恕刪)


住一之ABC只有單元二才有,
單元一三四好像住一跟住一之一佔大宗加上商業區。
這四個單元要臨20還25米路加上面積破千坪,才能蓋大樓,
其餘住宅地最多像八期蓋退縮連棟,
印象中是如此。

finder168 wrote:
原本170% 在怎樣...(恕刪)


台中市的整體開發區就有住1-A、住1-B、住1-C的規劃

使用管制如下:

(一)第1-A種住宅區:專供興建獨棟或雙併住宅使用,禁止作非住宅使用,但得為幼稚園、托兒所等使用。

(二)第1-B種住宅區:禁止作非住宅使用,但得為幼稚園、托兒所等使用。

(三)第1-C種住宅區:除限制工業、大型商場(店)及飲食店及殮葬服務業(含辦公室)之使用外,其餘依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住宅區相關規定管制。

(四)電信專用區:為部分電信專10,依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電信專用區相關規定管制。

簡單來說只要你還是住宅...那就是怎樣蓋得問題
不過容積率只有180~300% 實在有夠低的..
atlantisuk wrote:
住一之ABC只有單元...(恕刪)

基地面積應該是不用破千坪我記得細部計畫沒有提到 區域內還是有千坪以內的大樓案 除了1-A以外都可以蓋大樓 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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